增值税= 800 * 0.17-60 = 76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76 * 5%= 38千元
教育附加费= 76 * 3%= 22,800元
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1利用中国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特点,向国家申请免税政策,中国一直对农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成立独立的会计销售部门,将公司的产品发送给销售部门,然后销售部门会将商品出售给经销商。这样,税收也可以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第519号国务院令: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是指个人捐赠是指个人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对中国的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社会灾难和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金额中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9500-3500)* 30%= 1800;
总应税收入:9500-3500-1800 = 4200.00;适用第二个税率10%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105,应纳税额计算:4200 * 10%-105 = 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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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制度“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27号) ,第4段: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
1.自2014年8月3日起,单位和个体户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灾区捐赠自产,委托或购买的商品。和他们的部门,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2.自2014年8月3日起,允许通过公益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捐款的企业和个人,在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和当年的个人所得税之前全额扣除。
3.对于财产所有人,直接或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财产(物品),向受灾地区或受灾居民书写的财产转让文件捐赠。印花税。
4.对于新购买的可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的特种车辆,并可提供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人民政府或其人民政府颁发的抗震救灾证书授权单位,免征车辆购置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经征税的特殊车辆将被退还。
新购买的特种车辆是指从2014年8月3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购买的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辆,这些车辆的所有者是受影响地区的单位和个人。
可以看出,捐赠的部分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然后应纳税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9500-3500-4000 = 2000,适用税率仍为10%,按2000 * 10%-105 = 95元计算。
1.首先了解逃税的定义。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逃税和反税收犯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应使用伪造,变造,隐瞒,未经授权销毁帐簿和会计核算的行为。凭证,并在账簿上列出更多支出要么没有列出,要么是漏报的收入,要么是作出虚假的纳税申报表的手段,而那些未缴或未缴税款的人就是逃税。
其次,税收筹划和避税之间的区别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或不足之处,通过精心安排业务和金融活动,以实现税负最小的经济行为。例如,为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两免二减”税收优惠,中国一些企业邀请外商来华投资,而不是在外商投资,而在中国成立了所谓的外商投资企业。自己的名字。另一方面,在享受外国公司的优惠待遇的同时,这是内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显然,避税行为违背了制定优惠税法的精神和意图,不符合政府的税收政策指导。因此,它绝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关于“避税”是否合法的争论一直在进行。逃税者基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是犯罪”的原则,认为避税是“合法的”。因为它确实可以在某个时间为纳税人带来利益,所以避税的概念在开始时是中立的,曾经是纳税人中的风行一时。但是,随着避税范围的扩大,对中国财政收入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政府在税法中不断增加了反避税条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避税不再是中立的行为,而是违背法律规定或立法精神甚至被其制止的非法行为。
可以说,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和不成熟之处,依靠聪明地发挥税法的“草书”来寻求税收利益。税收筹划是根据国家税法和政府税法的规定进行的投资,运营和财务活动的预先安排,旨在在发生税费义务之前节省税款。尽管避税在形式上不是非法的,但它甚至体现了计划者的一种“聪明”。但是其实质与税法的立法意图背道而驰;从形式到内容的税收筹划都是完全合法的,反映了国家税收政策的意图,受到税收法律的保护和鼓励。
税收筹划与逃税之间存在本质区别:逃税是一种公然违反税法规定并反对税法的行为。逃税的主要手段是纳税人积极隐瞒有关纳税情况和事实,以达到少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其行为显然具有欺骗性。税收筹划遵守税收法的规定,即首先在遵守税收法的规定的前提下,结合现行税收法和优惠规定,制定最优惠的税收相关方案。符合纳税人的具体业务条件。是合法的。
就法律后果而言,逃税是税法明确禁止的行为。因此,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收筹划是通过某种法律形式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它的经济行为在形式上和实际上都符合税法的规定。各国政府通常对此默许,甚至鼓励的。从社会影响的角度来看,逃税是对税收法律的公然违反,是使用虚假声明减少税收的行为。因此,逃税是违反法律的纳税人的行为。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行法律。税收筹划的成功需要纳税人和计划者熟悉税法的规定,并充分理解税法的精神。同时,他们必须掌握必要的计划技巧,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1.企业设立的增值税规划
1.企业身份选择
人们普遍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普通纳税人重,但是如果您是高科技企业并且增加值相对较高,选择小额纳税人更具成本效益。规模的纳税人。
2.企业投资方向和地点
中国现行的税法对具有不同投资方向的公司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谷物,食用植物油等适用低税率,为13%;直接从事植物种植,收割,动物育种和捕鱼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电力须遵守免税政策;一些新的墙体材料产品按应纳增值税额的一半征收。
在选择地点时,投资者还应充分利用该州对某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保税区的生产企业向有进出口权的加工区以外的公司购买原材料,零件等,以加工出口产品,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保税区海关签发的出境记录清单及其他必要文件豁免,到达和退款。
2.企业采购活动的增值税计划
1.选择适当的购买时间
在供过于求的情况下,企业很容易将逆向转型的税收负担转移过来,即降低产品价格来转嫁税收负担。另外,确定购买时间时应注意提价指数。如果市场出现通货膨胀,并且短期内无法恢复,那么最好尽快购买。
2.合理选择购买对象
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人,没有扣除系统,选择购买目标更加容易。由于商品是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的,因此购买的税额必须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额。因此,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商品更具成本效益。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相同价格的前提下,他们应该选择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商品,但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低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则需要对它们进行计算,已选择。
III。企业销售活动的增值税规划
1.选择正确的销售方式
采用折扣销售方式时,如果销售和折扣反映在同一张发票上,则销售余额减去折扣即为应纳税额,如果销售和折扣未反映在同一张发票上,则两者折扣不能从销售中扣除。采用现金折扣的方法,不能从销售金额中扣除折扣金额;以旧换新和回售的销售方法是基于全部税额。企业有权选择自己的销售,这使得可以将不同的销售方法用于税收筹划。
2.选择计费时间
销售方法的规划可以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规划相结合。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决定了企业应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而该纳税义务迟早发生是为了利用税收保护措施并减轻税收负担。提供计划机会。
3.巧妙地处理并发销售和混合销售
兼职是指纳税人除主营业务外还从事其他业务。一种是相同的税种,但税率不同。它就像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它包括税率为17%的商品和同时税率为13%的同时经营商品。您可以保留单独的帐户,并根据适用于它们的不同税率计算应付税款。
混合销售的税收待遇:从事产品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被视为商品销售(商品年销售量超过50%,不征税) )如果劳务营业额不足50%,则征收增值税;但是,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被视为非应税劳务的销售,不征收增值税。这种差异为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创造了一定的条件,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应税商品和应税劳务的比例,达到选择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目的。
同时,延迟开票,开票和预付费帐单等非税收手段也可能会延迟纳税时间,这也是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