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增值税时,不含税。
2.从减免中转为营业外收入的部分应缴纳所得税。
3.如果将免税农产品的销售小范围地推广给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将不被扣除,销项税将按照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财税[2011] 135号的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蔬菜流通企业免征增值税。但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种植,选择,育种,征收和征收的企业免征所得税。蔬菜流通企业的所得税没有减免。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总局令[2010] 2号文件,采用“公司+农户”模式进行农业生产和加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采用“公司+农户”模式的蔬菜流通企业可以减免所得税。其他直接蔬菜流通形式应缴纳所得税。
看一看,检查您的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107条可以免征下列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一)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8106条《所得税法》第2107条第(1)款规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收入可以避免或减少企业所得税,即:(1)从事下列活动的企业收入项目是免税的所得税: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育种新品种; 3.中药材的栽培; 4.林业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与维护以及其他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海洋钓鱼。(二)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按企业所得税减半:(一)种植花卉,茶叶,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从事国家限制和停止的项目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