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企业所得税建议-未亏损 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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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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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规定当前亏损可以用未来五年的税前利润弥补?

1992年的60,000美元的利润可以抵消90年的亏损,并且1992年无需纳税。

1996年的1百万利润可以在计算税款之前用91年到95年的损失来抵消。

未弥补亏损,当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可以税前扣除,

让我举一个例子。您今年的会计利润为0。根据税法,如果您想损失100元,您将有100元的税额差额。该税收损失可以扣除五年,也就是说,如果您根据未来五年计算出的税法可以赚取100元,则您当前的100元损失可以用来扣除以后的税款,您可以支付未来更少。应纳税所得额为100元。如果将来加起来只有40元,那么这笔损失在他可以用来扣除的五年内只能扣除40元。如果未来五年仍然亏损,目前的100元将没有机会在未来使用。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则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假设税率为25%)

递延所得税资产25

贷款所得税费用25

在第二种情况下,您只能确认10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第三种情况下,您无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由于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因此会计师认为,这部分税收损失将使您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少缴税款并减少经济收益的流出,这是一项资产。

关于企业所得税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具体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的生产,营业收入和其他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您在一年内弥补了短缺,则可以年复一年地不断弥补。最长赔偿期不得超过5年。五年内计入当期损益的,作为实际补偿期计算。因此,如果贵公司在1999年实现的利润未用于弥补1997年和98年的亏损,则应按照规定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当1997年和98年的损失在以后的年份中得到补偿时,则将99年作为实际补偿期。(2)上一年的公司亏损应在发生年度的年末后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由于您的公司没有申请弥补1999年的上一年亏损,因此它不用于会计核算。 1997年和98年的亏损仍保留在“利润分配”帐户中,并将在以后的年度中弥补。

我想知道这是否可以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