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往来账款的企业所得税汇缴

提问时间:2020-05-05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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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5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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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现在公司要注销,税务来检查,要将往来款项说明清楚,否则就要交企业所得税。

收税必须按照税收政策进行,因此,只要您缴纳了应缴纳的所有税款,他无话可说。如果企业要注销,税收不是交易,而是工商业。建议您向工商部门撰写报告,要求取消该公司,然后宣布索赔和债务。公告期满后,您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门办理注销公司的手续。然后通知税务部门。如果您不注意,则税务注册遵循工商许可证。

企业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预收账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预收款项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取决于以下情况:

1.预先收到的帐户有一定的会计截止日期。在此期间之后,收入将被转移,并且该收入将产生利润。当然,利润必须是交换税。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应计制计算的。无论当期是否计入当期损益,付款已收或已付款,被视为当期。收入和支出;即使本期已收付款,但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支出,也不会视为当期的收入和支出,除非本条例和《财务条例》另有规定。国务院税务部门。

3.《增值税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38条第4款使用预付款方式销售商品,即货物发出之日,但生产和销售期限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和其他货物,应为收到预付款之日或书面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

4.《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25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出售房地产并采用预付款方式,其应纳税额将在收到预付款的日期。纳税人在建筑或租赁行业提供劳务并采用预收方式的,其应纳税额在收到预付款之日发生。

5.核实了《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如果提前出售商品,则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的前提是它满足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条件,此处的条件更加详细,必须同时满足。

1.签订商品销售合同,企业已将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不保留通常与已售商品所有权相关的持续管理权,也未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

不用支付的应付款项为何要交企业所得税

作者到一家酒厂进行了纳税检查,发现该酒厂在三年前的2004年应付帐款中使用了一些白酒来抵消部分付款,其余的5.6万元已转入资本公积。在计算所得税时,它不包括在税款中。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因此,根据税法,对酿酒厂少付的企业所得税被视为逃税。工厂的会计对此并不十分理解,并认为根据会计标准-债务重组,重组产生的收入规定债务人应该“确认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务总额之差。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为由于“资本公积”不是利润,因此不应缴纳所得税。如果对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征收企业所得税,则不利于鼓励企业债务重组。那么,未付款的应付款真的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第7条第7款规定,“因债权人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应被视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收入,并计入利润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可以看出,所得税执行规则明确规定,不支付的应付款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应付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的供应单位款项。可以看出,应付账款是由于赊购原材料所致。原材料的购置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构成应付账款,其购买成本必定会随着生产的使用而进入生产成本,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产生了应付账款,这意味着原购买成本将减少,相应应税收入的增加也将受到影响。从另一个角度看,债权人将因放弃债权而不可避免地形成重组损失。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税收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相结合。两者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债务重组损失,并冲抵应纳税所得额。 “债权人应放弃债权,少缴公司所得税。因此,从债务人和债务人整体重组的角度来看,由于将应税收入纳入债务人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中,公司所得税没有增加。

此外,《所得税暂行条例》第9条规定:“纳税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相抵触,应遵循国家有关税收法规。计算纳税额。 “因此,尽管会计制度规定,债务人不需要支付的应付款项不包括在利润总额中,而是包括在资本公积中,但是根据税法,它们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