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应付税款-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借款:银行存款贷款:应交税款-企业应纳税的借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贷款:利润分配-调整后未分配利润参与其中上年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的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款: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贷款: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退还。
根据《企业所得税清缴管理办法》第15条:
如果纳税人的预付税款少于全年应支付的税款,则应在当年年底后的4个月内结清应付税款。预付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或者在次年抵扣应纳税额。
退税的具体程序为:
(1)企业应到主管税务机关一式三份地收到“退税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2)将“退税申请表”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3)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县级以上县级税务机关批准;
(4)将批准文件退还给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5)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已批准的“退税申请表”填写“退税表”,并将其提交给国家财政部以供审查和退款。
扩展数据
《税收管理法》的退税制度有以下几点:
(1)纳税人应缴纳应纳税额以外的已缴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
(2)如果纳税人在清算和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同时增加银行的存款利息,并且税务机关应及时核实,并予以退还;
(3)如果从国库退还了国库,则应按照有关国库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将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