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邮局将外国产品邮寄到该国是正常的业务。
将被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监督管理办法》有相应规定:
第二条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必须通过海关出入境。建立海关的地方。出入境检查旅客行李物品的时间和地点由海关规定。
当海关检查行李时,该物品的所有者应在场并负责搬运,拆箱和重新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另行检查。海关不得对进,出境行李物品加封或加封。
延伸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进行监管的程序”:
第十三条依照本办法和本办法制定的其他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免税的海关物品,出售,转让,出租或者用于其他目的,应当报海关批准和退税。自入境之日起两年内。
免税或进入该国税收的汽车不得出售,转让,租赁或用于其他目的。经过两年的运输和使用,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必须报海关批准。实行免税经营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第十四条携带“出境凭证,国内交付”文件的入境旅客应进入该国并向海关报告。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应当将其连同携带的实物一起纳入免税限额。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进行监管的规定”
私人将货物从国外运到该国收取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