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个体承包和租赁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首先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合同经营者或租赁经营者按照合同经营者或租赁经营合同(协议)的规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为:
(1)承包商和承租人不拥有企业的经营成果,而仅根据合同(协议)获得一定的收入,其收入按工资和薪金项目征税。在2011年9月1日之前,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自2011年9月1日起,将适用3级-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2)承包人和承租人仅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向承包人和出租人支付一定费用后,企业的经营成果属于其中,取得的收入由承包商和承租人确定对于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收入,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企业实行个体承包和租赁经营后,变更为个体工商户的工商登记,应当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商户,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事业单位个人承包和承租收入征税的通知》,国税发〔1994〕179号:
1.企业实行个体承包和租赁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则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合同经营者或租赁经营者按照合同经营者或租赁经营合同(协议)的规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为:
(1)承包商和承租人不拥有企业的经营成果,而仅根据合同(协议)获得一定的收入,其收入按工资和薪金项目征税,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第二,企业实行个体承包和租赁经营后,变更为个体工商户的商业登记,应当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项目计算个体所得税。商户,不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