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是行政单位,不缴纳公司所得税。所有其他税款均应支付。购房者仅需缴纳产权证书上的契税和印花税(5元)
您的意思是所有权转让尚未处理,买家的价格将提前收到。根据新税法规定的营业税缴纳义务的期限,如果出售房地产,签订合同,则在合同日期确认收入。如果有合同,它将在合同之前收到。对于部分价格,收到多少确认单;以银行抵押出售房地产,应根据收入日期确认首笔付款。剩余的价格在银行抵押程序完成后确认。适用于房地产销售的营业税率为5%。
对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专门发布了有关规定(国税发{2009} 31号文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房地产收入的税收处理分为三种①委托开发产品销售,并在收到受托人销售的开发产品清单之日,按照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确认收益的实现。自开发清单之日起确认收入。 ③根据定价和协议价格确定较高的底价加股票销售方式。您提到了两种情况。一种是预收货人支付的销售款项,另一种是预购房买方预先支付的价格。他们俩都应在本月的15天内向税务机关预付本月收到的价格。在年底后的5个月内结算和结算。如果提前完成销售取消,则公司应在60天内处理结算和结算。
1.卖方必须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各种附加税,而买方必须缴纳契税。应当在当地税收征收大厅的大厅和房屋交易大厅收集。
2. [税收事项]:企业将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转让。房地产是指不动产,搬迁后会引起自然形态变化的财产。
出售房地产并转让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时,应根据房地产的销售缴纳税款。
根据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抵押房屋被银行取走以抵偿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的房屋所有权转让对“房地产销售”税项征收营业税。同样,如果银行出售所有房屋,也应对“房地产销售”税项征收营业税。
国税函〔2005〕334号规定,纳税人向本单位职工销售自建房屋属于不动产销售,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3.【税项】:房地产销售
“不动产销售”的税收范围包括:(1)出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是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2)出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有偿转让其他土地土地附属物的所有权行为。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附着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外的房地产。
4. [税率]:5%
[税收计算基础]:出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的企业的税收基础是向另一方收取的全价和超价费用。溢价费包括手续费,资金,筹款费,托收,垫款和从另一方收取的其他种类的溢价费。无论会计准则如何,所有超出价格的支出都应纳入营业额以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购买的房地产的销售是基于总收入减去该房地产的原始购买价格作为营业额;企业通过出售债务获得的房地产是总收入减去债务清算时的房地产价值作为营业额。
【营业额批准】:如果企业出售的房地产价格过低而无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以下顺序核实营业额:
5.(1)根据纳税人当月出售的类似房地产的平均价格进行验证。
(2)由纳税人最近期出售的类似房地产的平均价格批准。
(3)应税价格应根据以下公式确定:应税价格=工程成本×(1 +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
【应纳税额发生时间】:营业税应纳税额发生的时间,是纳税人收到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营业收入证明书的日期。如果企业采用预付款方式出售房地产,其应纳税额将在收到预付款之日发生。
6. [纳税期限]:如果一个月作为一个纳税期限,则应在有效期后的十天内宣布纳税申报;如果纳税期限为五天,十天或十五天,则该期限届满从日期算起的五天内预缴税款,从下个月的第一天起十天内申报和缴税,并在上个月清算应付税款。如果无法在固定期限内缴纳税款,则可以按时缴纳该税款。
[纳税地点]:企业应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此外,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建造新建筑物(以下简称自建房屋)并出售时,其自建行为为被视为提供应税服务。除税项外,还应根据“建筑业”缴税。
【税收事项】:企业提供建筑服务
【税项】:建筑业
[税率]:3%
[确定营业额]:企业的自建活动的营业额应按以下顺序确定:
(1)由当月纳税人提供的同类服务的平均价格批准。
(2)纳税人在最近期间提供的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
7.上式中的成本利润率应由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税务机关决定。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指企业出售自建房屋并取得营业额或取得营业额证明的日期。 。
[纳税期限]:如果以一个月作为第一个纳税期限,则应在有效期后的十天内提交纳税申报表;如果将五,十或十五天用作第一个纳税期限,则该有效期限为日期从下个月的第一天起五天内预缴税款,在下个月的十天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并结清上个月的应付税款。如果无法在固定期限内缴纳税款,则可以按时缴纳该税款。
[纳税地点]: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应向负责应税服务的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