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环节
(1)直销,应税消费品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税额应按价格税率计算:应税额=销售量x比例税率。
(2)纳税人为其他目的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征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构成应税价格计算。
实施从价税率方法以计算应税价格计算公式:
构成应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施复合税计算方法纳税应纳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构成应纳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数量×固定税率)÷(1-比例税率)
2.佣金处理
节,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人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征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应税价格的构成计算税额。
(1)实施从价税率方法来计算应税价格计算公式:
构成应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 2)实施复合税计算方法,计算应税价格计算公式:
构成应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固定税率)÷(1-比例税率){{ }} 3。导入链接
该税费计算方法的应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的税收价格=(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
实施用复合税计算方法计算应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构成应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固定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建设工程安装工程造价工程的通知》(建标[2013] 44号)。 (1)建设安装工程的成本按成本构成部分分为人工费和材料费。建筑设备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用和税金。 (2)为了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士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分为部分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其他工程造价,并根据建筑造价收费。这里所说的税款是指国家税法的建设和安装成本中所包含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变更营地后,税费=(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建安成本=(税前利润+利润+税额)=(税前和免税额+进项税额)+利润+应纳税额=税前成本+利润+(应交税金+进项税额)=税前税额+利润+销项税额2016.04.07
复合成分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复合成分税价格=成本+利润+固定税+比例税
复合成分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数量*固定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