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地接受虚假开具的特殊增值税发票不是合法的减税证明,也不得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如果企业能够再次从实际的销售方获得发票,则可以在税前扣除。
虚拟发票包括:
(1)为他人和自己开具的发票,与实际业务操作不一致;
(2)让其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业务状况不一致的发票;
(3)介绍其他人发出的与实际业务操作不一致的发票。
不论以上哪种行为都是非法的。
伪造增值税发票扣除企业所得税是违法的。
虚假发票是指违法者违反相关发票开具管理规定的行为,不符合实际情况,无法准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可用于欺诈出口退税的发票并扣税。,所有开具发票的行为都是不正确的,都是伪造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虚假开立是指一系列错误地填写发票相关内容的行为,这些内容反映了纳税人的纳税状态和金额,从而导致发票税额与实际付款额不一致。没有商业活动,如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但填写虚拟经济活动的项目,数量,单价,收到的金额或有关税率和税额;或开具用于提供服务的商品销售发票时,其名称,数量或单价,税额,税率和税额等,因此发票无法反映交易双方的业务活动以及应付税款或已付税款的填写。这主要反映在票证与商品或业务项目之间的不一致,并且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到的金额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