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主管卫生部门将其确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时,才可以免除公司所得税。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从认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1)按照国家规定获得的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款,未按国家规定的价格获得的收入可能不享受本政策。(二)从事非医疗服务的收入,应当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款。(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直接利用医疗服务收入改善医疗条件。经税务部门批准,他们可以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并从其余额中征收企业所得税; (4)性医疗机构使用的房地产,土地,车辆和船舶免征财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及车辆和船舶使用税。
政府给您非医疗收入,如果您必须缴纳所得税,如果您将其支付给个人,则必须预扣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 42号):
2.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1)营利性医疗机构所获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款。但是,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如果营利性医疗机构获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和健康状况,则在获得医疗保险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执业注册:免征营业税;自行生产和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房地产,土地,车辆和船舶免征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及车辆和船舶使用税三年免税期届满后,将恢复税收。(二)将盈利性医疗机构的药店分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规定征收各种税费。根据上述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