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税
1.增值税为营业收入的17%和4%(分别适用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城市建设税的缴纳额为已缴增值税额的7%;
3.教育附加费按已付增值税的3%支付;
4.地方教育附加费应按已缴增值税额的2%支付;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额的三千分之三贴花;账簿按5元/本支付(每年激活);十分之五的付款(第一年将全额支付,然后每年的部分增加将被支付);
6.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的(不同地区,XX元/平方米);
7.财产税按自有财产原值的70%* 1.2%缴纳;
8.车船税根据车辆而定(各地法规不同,不同型号的税额不同,XX元);
9.公司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的利润)支付的:自2008年起税率为25%;
10.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成立的新企业)外,上述税款还需申报并支付给地方税务局。
普通企业所得税税率25%,即利润总额的25%,作为税收上缴国家财政;此外,非居民企业适用20%的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营利性企业,适用20%的税率;适用的公司税率为15%。
公司所得税负担因行业而异。
企业所得税行业的预警税负税率
租赁行业1.50%
特种设备制造2.00%
专业技术服务行业2.50%
专业机械制造2.00%
纸和纸制品业1.00%
印刷业和记录介质的复制与印刷1.00%
饮料制造业2.00%
制药业2.50%
家畜1.20%
通用设备制造业2.00%
通讯设备,计算机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0%
塑料制品业3.00%
食品制造业1.00%
商业服务2.50%
其他制造业-管道行业3.00%
其他制造业1.50%
其他建筑行业1.50%
其他服务4.00%
其他采矿业1.00%
皮革,毛皮,羽毛(天鹅绒)及其产品1.00%
批发1.00%
农副食品加工业1.00%
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1.10%
木材加工和木材,竹,藤,棕榈,稻草制品业1.00%
零售1.50%
居民服务业1.20%
含金属制品行业6.00%
金属制品业-春季3.00%
金属制品业2.00%
建材制造水泥2.00%
建材制造业3.00%
建筑安装行业1.50%
家具制造业1.50%
计算机服务行业2.00%
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制造2.00%
手工艺品和其他制造珍珠4.00%
手工艺品和其他制造业1.50%
废弃的资源和废料回收和加工行业1.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
纺织业-袜业1.00%
纺织业1.00%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
房地产行业4.00%
电气机械和设备制造业2.00%
电力和热力生产和供应1.50%
公路运输业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