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生产性外资企业才能享受免征二三减税的优惠政策!
新成立的第三产业内资企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至两年。
在申请了三项减免和三分之二的企业所得税后,国家税收也经过审查并批准,它可以在获得第一笔收入后的第二年,第二年和第三年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在第四至第六年将公司所得税减半。
但是,如果在享受三项减免和三分之二的企业所得税期间发生变化,并且不再满足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条件,则税务部门将收回免税的企业所得税或免税。
您的优惠所得税政策在哪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仅对国家支持的行业提供优惠待遇。除从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企业外,您列出的行业几乎没有优惠政策。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对农业种植,育种,高科技,环保技术和国家支持的产业制定了优惠政策。您可以参考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具体实施措施将陆续公布。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1.新税法颁布前已批准设立的企业优惠税收过渡措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按照以下措施过渡:自2008年1月1日起,原本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将在新税法实施后的5年内逐步过渡为法定税率。 。其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将在2008年,18%,2009年,20%,2010年,2011年和2011年分别征收18%,2012年和25%的税率。;最初实行24%税率的企业将自2008年开始适用25%的税率。同时,要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实施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 157号规定: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居民企业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五免五减”等常规减免税过渡期,居民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根据过渡时期的适用税率选择,并在期末减半税率,或者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率,但不能享受15%的税率减半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