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季度称为“预付款”,到年底则称为“所得税结算”。
年末的清算以所得税会计为基础。调整各种费用标准后,应纳税所得额(不完全基于净利润)将被计算。
1.公司所得税可以在年底支付,但有特殊情况。
2.根据公司所得税的征收政策,公司所得税是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果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旬或因合并或关闭而开张营业,则该纳税年度的实际营业期少于12个月,则该实际营业期应视为一个纳税年度。 ;,清算期应为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单
①企业所得税按年征收,按月或按季度预缴,并于年底结清。
②企业应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提前缴纳税款。
③企业应自年底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清缴费用和应退税款。
④如果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开始营业,或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其业务活动,因此该纳税年度的实际营业期少于12个月,则其实际营业期间应为一个纳税年度。
⑤如果企业在年中终止业务活动,则应在实际业务终止之日起60天内处理当期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向税务机关的缴纳。
注意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