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付款利息不能用作额外费用,相当于违约金。只需将其视为为您支付的费用即可。如何执行取决于您的特定项目。该发票将被收取,您必须记录利息。
如果您是销售人员,而其他人则支付您的延期付款利息,则需要计算销项税。
由于提起法律诉讼,法院从单位帐户中扣除并执行了法律诉讼,这笔款项属于应支付给所属单位的项目款项。一年后经济好转时,该单位准备退还附属单位的款项。结果,该单位承诺将利息支付推迟到附属单位的项目付款中。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所涉及的税款主要是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没有直接关系。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销售是指纳税人为销售商品或应税劳务所收取的总价和附加费。”收取的费用,补贴,资金,指定的利润回报筹集费用,激励费,违约金(递延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材料的租赁,储备金,保费,运输和装卸费,代收预付款以及其他种类的额外费用。因此,企业从拖欠款中收取的具有延期支付利息性质的利息是过高的费用,应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