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同点:发票和收据是原始凭证,它们都可以证明已经收到并支付了一定金额的款项;
其次,区别:收据所收到的付款只能是活期帐户,收据的收据和付款不能用作成本,费用或收入,而只能用作接收活期帐户的凭证,而发票不仅是收据和付款的凭证。,发票收到和支付的金额可以用作成本,费用或收入,即发票是产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客户要求不同的代金券,这取决于他的目的。有些人正在为一家企业工作,需要去该企业报销费用。这时,他必须索要发票,否则他将无法偿还,因为收据不能用作成本或费用的原始证明。而且有些人只是想证明他已经收到或支付了一些钱,并且不想被用作报销证明。必须开具税款。收据不需要开税,索要发票的价格高于收据的价格。索要收据而不是发票。发票是从税务机关购买的。实际上,含税和不含税的商品是指含税和不含税的商品的价格。出售商品时,如果开具普通发票,则标明的价格为含税价格;如果开具特殊增值税发票,则标明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换句话说:发票可以用作报销证明并包含在费用中;而收据只能证明已发生现金关系,而不能计入成本。
(1)关于收据
1.收据类型包括收据和付款收据。涉及当期收据的收据(不能与收入和支出挂钩)可用于会计目的;付款收据也可以用于会计目的,但在计算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在税前扣除。
收据能否入账取决于收据的类型和范围。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分为三类:税务部门监管系统,财务部门监管系统和军队收据系统。内部收据是设备内部的自制凭证,这就是我们称为原始的自制凭证。它用于单位的内部业务,例如内部材料转移,员工押金的收取,超额旅行贷款的退还等。此类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可计为费用。如果单位之间有业务往来,并且收款人收款后不需要纳税,收款人可以开具由税务部门监管的收据。对于行政机构产生的行政费用,可以使用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如果部队与部队之间有业务往来,并且按照规定不需要征税,则可以使用部队出具的收据,并且还可以记录该收据。
2.对于所涉及的费用,您会收到一张收据。如果是农产品或废料,则可以将其用于会计,但需要在税前扣除。如果您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从正规公司购买原材料,这不仅会损害您公司的利益,还会被税务机关罚款。
3.行政机构的特殊收据可用于会计。
4.资本交易的收据应在当地的税务局进行标准化的收集。(())5.可以记录自制的原始发票,包括在文具店购物的收据,但是在纳税时必须扣除这些发票。
(二)关于发票
一分钟了解收据,普通票,增值税专用票,所有干货的异同!
发票和收据
发票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经营者制定的一种票据。发票中包含的税额由国家从运营商那里收取,与消费者无关。
收据:收据通常是内部使用的临时笔记。他们的付款没有法律效力,仅用作证明。
二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供最终用户用作簿记买卖凭证。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通常发给消费者的发票是普通增值税发票。该发票只需要提供发票名称,然后根据购买的产品型号和价格即可上,没有太严格的要求。通常,它可以用作公司帐户的凭证,但不能从销售中扣除。也可以用作普通消费者购买和维护的证明。
三张固定发票
固定发票:由业务部门根据税务登记证从税务部门购买。
四张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使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对于增值税发票,它必须是机器打印的发票。
的不同之处在于,不能扣除普通发票,而可以扣除增值税发票,也就是说,增值税发票包含税点的17%。公司购买多少钱,购买产品的公司可以少付17%的税。。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除普通发票的内容外,如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服务名称,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单价,帐单单位,收款人和帐单日期,包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号,不包括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付增值税金额等。增值税发票通常适用于公司和单位。个人通常使用普通票。这是需要针对公司帐户开具公司帐户发票的发票。发出的发票密码区域不能超出该框,否则无法通过税务局或在线验证,也无法扣除税收抵免。必须提供公司的发票盖章。
公共帐户已向税务局提交(其他普通家庭也需要提交,但对于公共家庭,则必须提交)。这样,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具发票或开立营运资金。已收到发票(公司帐户必须发票)
开具公司帐户的发票如下:公司公司帐户分为四类:基本帐户,普通帐户,临时帐户和特殊帐户。
一个基本帐户只能开设一家公司。
其他,例如:普通帐户,一家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设多个帐户,数量没有限制。中国人民银行的帐户管理规定:企业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帐户,但可以开设多个普通帐户。如果需要开设另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并且出资者有特定目的,那么银行也可以在申请特别帐户时取款。
发票是国家要求用于经济业务的合法有效凭证。
相同点:两者都可以用作凭证,具有举证和证据功能以及支付能力;
差异:发票是合法有效的凭证,收据仅用作凭证;发票适用于所有经济活动,收据仅在一个单位内使用;在税收管理中,发票是合法凭证,而收据是它被认为是“白条”;发票具有税收证明功能,而收据可逃税;发票种类繁多,可以根据不同行业进行分类,收据格式基本相同。
信息|政策|干货|发展趋势
违约金需要加增值税和发票吗?如果无法获得发票的罚款和赔偿,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吗?
1.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各种违约金。违约金是否要缴纳增值税?是否开具发票以便对方可以输入费用?这个问题需要具体的分析和判断,在此进行总结。
1.在销售服务或产品时收取的违约金已经构成增值税应税行为,这是一种价格过高的费用,应加收增值税和发票。
示例:客户支付违约金。(服务提供商除收取价格外还向客户收取违约金)
我们公司为客户提供维护服务。应收款为一百万。客户延迟付款。此外,我们还向我们的公司罚款100,000。问:我的公司会收到100,000的增值税吗?
答案:您的公司为客户提供维护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已经发生。除了一百万的服务价格外,还收到另外十万的默认金属价格过高。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条例第6条第1款所指的超价支出包括手续费,补贴,资金,筹款费用,偿还利润,激励费,违约赔偿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补偿,收款,预付款,包装费,包装租金,储备金,保险费,运输和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低价财产收费。 “因此,贵公司收取的100,000英镑违约金应包括在开箱即用的增值税费用中,以支付增值税,并且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2)示例:客户付款(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
我们的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它向客户出售了100万套房屋。如果客户违反合同,还将处以10万元的罚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案:除了出售房地产外,房地产公司还收取纳税人的违约金10万元,这是“纳税人为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房地产”。外部费用。“无论会计系统如何要求,每笔高价费用都应纳入销售以计算应纳税额。”因此,房地产公司收取所有者的违约金,这是一笔过高的费用,应计入销售并应缴纳增值税。,开具发票。
2.如果不构成增值税应税行为,则不会支付增值税或开具发票。
(1)未发生业务,并已支付了赔偿金。
我的公司租用一栋办公楼,由于房屋租赁商违反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未得到履行。公司是否会收取出租人支付的10万元违约金,需缴纳增值税?
答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的修正案的第二版中国增值税(2017年11月19日)在共和国境内销售商品或加工,维修和服务劳动,出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进口商品的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本规定缴纳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没有向出租人提供应纳税的增值税服务,出租人从出租人那里收取的违约金不包括在增值税暂行规定的征收范围内。
(2)服务提供商为质量问题支付赔偿。(反向:向收件人支付违约金)
我们的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总承包商已为我们的公司承担了1000万个项目。由于质量问题,我们公司默认被罚款100万美元。公司所得税不可抵扣。我的公司会在什么基础上开具增值税发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筹款费,利润回报,激励费,违约赔偿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补偿金,收款,预付款,包装费,包装租金,储备金,保费,运输和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财产价格过高的费用。 “这是买方向服务提供商收取的反向费用。
总承包商的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房地产公司为此目的获得的赔偿,并非由施工方收取的“房地产公司”。这不是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无需支付增值税,也不需要发票。
(3)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反向罚款)
示例: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我们公司把房子租给桑达。租赁期限尚未到期。我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提前追偿,并向散打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发票我的公司
答案:您的公司将房屋租给了散打公司(Sanda Company)。如果财产到期,房屋将被收回,而散打将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散打公司收取的10万元违约金将作为未售出商品。或者,在提供加工劳动服务而不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作为增值税征税,因此不收取增值税。收到违约金的一方无需开具发票,只需开具收据即可。
2.是否可以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无法获得发票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答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与获取收入有关的实际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收损失和其他支出。补偿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例如,法院下令公司支付赔偿,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因此不可能开具发票。公司可以依靠法院的判决和收款人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证明。同样,由于这不是应税行为,因此另一方可以通过没有发票的收据输入成本。
原创文章,欢迎关注!
作者:段志坚
《经济头条》是《经济日报》和四川四川网共同创建的一个新品牌。每天为每个人带来最新,最有用的经济信息!
新税法在这里!月收入低于2万元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可以减轻50%以上。
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一项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该标准,额外的特殊扣除额的增加以及个人税制改革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这是自1980年通过以来对《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七次修订,是一项全面的“大修”。新规则背后的政策考虑是什么?它如何影响纳税人?关于相关问题,《经济日报》和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全面”符合公平原则
个人所得税是大多数国家/地区的重要税种。它在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是目前仅次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中国第三大税种。
专家们普遍认为,此修正案的最重要意义是促进将个人所得税从分类税制转变为全面分类税制,并阐明居民个人的薪金,工资,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综合收入,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合并纳税年度计算的。
中国的原始税法实施了分类税制度,该制度是对各种性质的个人收入进行分类和征税。全面税制以纳税人全年的全部收入为基础,在扣除法定费用后再征收,可以有效反映纳税人的综合税负能力,但税制较为复杂,需要较高的税收征管水平。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朱青分析说,分类税制的优点是便于代扣代缴税款,易于收集和管理,但缺点是分类税制不完善。有利于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的公平,很容易违反横向征税的原则。情况是,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缴纳相同的税款,这也不利于垂直公平的税收原则,即具有较高收入能力的人应缴纳更多的税款。
“根据纳税公平原则,将纳税人的各种收入结合起来计算税额。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以汇总纳税人收到的薪金,劳务,手稿和特许权使用费居民。作为综合收入,其个人所得税是按纳税年度计算的,从而迈向了建立全面和分类的个人所得税体系的关键一步。朱青说。
全面而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实施也将对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产生重要影响。他说:「在合并税制下,自然人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申报税项,方法是收取全年综合收益中包括的所有收入。这将使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并将帮助提高纳税人的意识。,在促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战略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减税不仅体现在“起点”
在先前的税制改革中,“起点”一直是重点。自2006年1月1日起,降低成本的标准已提高了三倍,从800元提高到3500元。“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来的降低成本标准不再适用于当前的消费水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宏说。
这项税制改革将“起点”标准设定在哪个级别,并且自修正案开始以来受到了广泛关注。税法修正案草案初次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后,有意见认为应提高草案规定的“起点”,即5000元。新税法最终确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去6万元的支出,并依法确定的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 。这也意味着新税法保持了第一次审查中提出的每月5000元的“起点”标准。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成丽华解释说,5,000元的基本成本削减标准是统一考虑的城镇居民和每个职工的基本消费支出全面确定平均负担人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确定的基本成本削减标准为每月5000元,这不仅包括人均消费支出,还反映了一定的远见。”她说。
专家和学者普遍认为,在分析新税法的减税效果时,我们不能仅仅关注“起点”。“这项税收改革的主要思想之一是降低低收入和中等收入者的税收,但是与以往的改革不同,这种税收减少并不只是提高支出的扣除标准。”朱青相信。
朱青认为,新税法的减税措施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将成本扣除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增长近43%,使一些低收入人群受益。第二种是增加额外的特殊扣除,包括儿童教育,大病医疗等费用。扣除标准已经从过去的“一刀切”变为个人化费用扣除,使税前扣除标准更接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第三是调整累进税率表,扩大相应的3%和10%的低税率结果步骤。他说:“应该说,这种“三管齐下”的减税政策是这项税制改革的重点之一。
稳定降落仍面临考验
新税法通过后,如何实施新的分类和综合税制以及减税奖金能否有效兑现是一个重大考验。就新税法而言,在实施细则中需要澄清一系列政策,特别是诸如特殊附加扣除,税收征管等问题。
“修订后的税法规定了六个特殊的附加扣除项目。根据税法,国务院将对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特殊附加扣除的实施是一项新的规定。尝试。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确保这项政策的顺利执行,我们将结合现有的收集和管理条件,并以简化程序和简化操作为原则设计相关系统。说。
李旭宏认为,特殊附加扣除的实施应考虑实际支出,限额扣除和简单化的原则。“相关费用的税前扣除是判断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最重要的基础是合法凭证。合法凭证不仅限于发票,例如严重疾病的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它可能是来自行政机构的收据。同时,还可以通过公安,财政等部门的数据交换,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这些需要加以澄清,并且应该以简单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实施。原理。 “她说。
“从引入新税制到相对稳定和成熟需要一个过程。下一步是改进相关的支持性行政法规,并建立与新税制兼容的税收征管体系系统模型,同时条件已经成熟。那时,应逐步扩大综合计算和征收范围所包括的收入项目,以更好地发挥个人税收在促进税收负担公平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张斌说。
刘毅认为,这项法律修正案建立了新的全面分类税制模型。系统设计复杂,需要高水平的馆藏管理。如何确保新税制的顺利实施是税务机关的事。不小的挑战。“采用新的每月预扣和年末结算的预扣模型,我们设计了最准确的预扣和预扣机制,以减少退税或退税,从而使预提和预缴阶段的税负和年末在实际结算和结算期间匹配税负是建立自然人自我声明和税务系统时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刘义说。
“税务机关将竭尽全力为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做准备,建立税收服务担保制度,并确保新税收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表示,应简化税收程序,优化税收减少信息提交的程序,以便可以轻松地在每个纳税人手中实施新税制的股息。
:收据和发票有什么区别
新手会计师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通常会将收据与发票等同起来。尽管发票和收据本质上是相同的,但两者都是付款收据,但两者不能相同。那么,收据和发票有什么区别?为什么收据是非法的?只有发票合法吗?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发票是指为购买和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和其他商业活动而发行的收据和付款凭证。税务机关应当统一打印,发行和管理,纳税人应当根据其业务范围向税务机关购买有关发票。发票的最重要作用是双重的:首先,是用于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它不仅是买方费用的证明,而且是卖方收入的证明,并且是生产和销售会计的重要凭证。单位和个人的运作。第二是买方权利的法律证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您可以提出索赔。
2.收据仅适用于与业务无关的交易凭证。如果要输入成本,则必须为发票。如果收据已包含在成本中,税务部门将对收据进行调整并增加应税收入,以收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以下是发票和收据之间的异同:
同样:发票和收据是原始凭证,它们可以证明已收到并支付了一定数量的款项;
区别:收据收到的付款只能是活期帐户。收据收到的付款不能用作成本,费用或收入,而只能用作接收活期帐户的凭证。发票不仅是付款收据,而且还基于发票的收支金额可以用作成本,费用或收入,即发票是所产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至于客户要求不同的代金券,这取决于他的目的,有些一个人在一家企业工作,需要去该企业报销费用。这时,他必须索要发票,否则他将无法偿还,因为收据不能用作成本或费用的原始证明。而且有些人只是想证明他已经收到或支付了某些款项,并且不想被用作报销证明。必须开具税款。收据不需要缴税。索要发票比索要收据要贵。索要收据而不是发票。发票是从权威机构购买的。实际上,含税和不含税商品是指含税商品和不含税商品的价格。销售货物时,如果开具普通发票,则标明的价格为含税价格;如果开具了特殊发票,则指示的价格是不含税的价格。
一,关于收据
1.收据类型包括收据和付款收据。涉及当期收据的收据(不能与收入和支出挂钩)可用于会计目的;付款收据也可以用于会计目的,但是在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在税前扣除这些收据。
收据能否入账取决于收据的类型和范围。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分为三类:税务部门监管系统,财务部门监管系统和军队收据系统。内部收据是设备内部的自制凭证,这就是我们称为原始的自制凭证。它用于单位的内部业务,例如内部材料转移,员工押金的收取,超额旅行贷款的退款等。此类内部自制收据是法律证据,可以记录为成本。如果单位之间有业务往来,并且收款人收款后不需要纳税,收款人可以开具由税务部门监管的收据。对于行政费用,可以使用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如果部队与部队之间有业务往来,并且按照规定不需要征税,则可以使用部队出具的收据,并且还可以记录该收据。
2.如果所涉及的费用是收入,则如果它们是农产品或废料,则可以用于会计,但必须在扣除税款之前扣除。如果您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从正规公司购买原材料,这不仅会损害公司的利益,还会受到税务机关的罚款。
4.资本交易的收据应在当地的税务局进行标准化的收集。
5.可以记入原始原始发票,包括在文具店购物的收据,但是在纳税时可以扣除。
二,关于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条,第20条和第25条的规定,发票是指在买卖商品,提供或接收商品时的发行和接收服务和其他业务活动。收据和付款凭证是合法的。
至于收据,可以记录吗?有人听了然后说:“不!”实际上,答案是单方面的。说可以或不能解释收据是不完整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考虑收据,但在某些情况下,根据情况,无法考虑收据。
在审查期间,原始文件通常基于“合理”和“合法”,而税务机关只有一个法律依据。当然,如果合理的话,可以花一些小钱一些地方税务机关不会追究他们的责任。例如,公司食堂在自由市场上购买的某些菜肴不太可能获得这些小额费用的发票。自制的收据有时是“合法的”,通常无法入账。
通常,收据可用作内部业务相关交易的凭证。对于外部支出,如果要输入成本,原则上必须有发票,但是如果有一些行政部门支付管理费,有时另一方则签发由政府专门为公共机构打印的收据,该收据可以解释。例如,一些当地人员的跟进培训是由地方财政组织的,由财政局组织的。培训费是公司开具的收据,公司可以根据帐户收取。一些公司还收取费用。发行的收据统一制定。账单是可以解释的特殊且权威的收据。如果公司的一般经济业务发生在外部,则收据通常无效。如果已入帐并且已输入成本,则税务部门将对其进行调整以增加应税收入,甚至处以罚款。但是,某些外部经济业务不能开具发票,因为它们不符合开具发票的条件,并且可以开具发票以收据,例如支付违约金。
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如下:“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收取对外经营活动的收款。收款人应发票付款人;在特殊情况下,付款人应向收款人开具发票。第二十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购买人支付商品,服务和其他经营活动的费用。付款人获得发票。获取发票时,不允许更改发票的名称和金额。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用作财务报销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绝。不能记录收据的理解应该是从现在开始。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应向收款人支付发票。”即企业在发票应在采购和业务活动中获取,否则不会计入。
所有涉及损益的项目都必须获得正式发票,否则就不能在所得税之前将它们包括在内(也就是说,它们不能入账),这很容易理解。所有费用都需要发票和所有购买(最终转帐)(生产成本,销售成本)也需要取得发票;其次,涉及资产增加的项目还需要获得正式发票,例如原材料的购买和采购需要正式发票,然后,例如,购买机械设备带来的资产增加。从长远来看,固定资产通过折旧费,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形式的入场费也需要获得正式发票。同样,必须获取无形资产和长期递延费用的发票。收款还可以记录在其他方面,例如付款业务:公司一次购买100万元人民币的商品,第一次付款50万元,第二次付款50万元。第二笔付款没有发票作为原始凭证。此时,收据可用作原始凭证。
收据是否可以记录实际上是一个问题,即能否在公司所得税之前缴纳所得税。如果无法获得正式发票,则收据也可以记录为原始凭证,但是不能在缴税前收取。去掉它。
因此,如果全年的一次性奖金需要在不扣除的情况下按平均收入征税至12个月,然后将相应的税率应用于平均月收入,则需要在此基础上汇出预扣税。结清付款。
第三,如何实施特殊扣除。
修正案(草案)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每纳税年度减少6万元的收入,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按照法律,它是应税收入。特别扣除包括居民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特别的额外扣除包括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和严重疾病。医疗保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方面的支出。 ”可以看出,现行税法修正案将增加纳税人的特殊扣除额,减轻其税负。但是,如何进行上述扣除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认为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根据实际情况支持支出的原则。一些纳税人认为,这种特殊扣除对有家人的人更有利,因此他们认为这是一种税收。事实上,税法一直坚持扣除实际支出的原则。没有实际支出意味着它不构成纳税人的成本和负担,并且不应扣除基于数量的征税原则。
第二是凭票扣除的原则。在减税前如何判断上述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法律证明的最重要依据。当然,这里的法律文件不限于发票。例如,严重的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可能无法获得发票。它们可能是来自行政机构的收据,应扣除,但相关规定有待澄清。
第三是限额扣除的原则。例如,如果不从贷款限额中扣除贷款利息支出,则可能促进杠杆作用的提高,从而使更多的纳税人将重点放在贷款购买房屋上以抵消个人所得税,这不利于房地产的稳定性。房地产市场。此外,在扣除租金收入时也需要注意以租金代销房地产的新商业模式。因此,限额扣除更有利于社会公平,以免仅惠及个人利益群体。
第四,结算和退税问题。
修正案草案规定:“债务人每月支付的预扣税应在下个月的第十五天之内支付给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进行结算的,应当在取得收入的当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进行结算。纳税人应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获得营业收入提交纳税申报表并提前缴税;在第二年的3月31日之前处理结算和结算。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需要在清算之前预先付款。
预付款与结算和结算之间可能有所不同。如果结算和结算金额大于预付款金额,则当前的纳税人将补税,问题就不严重了。但是,如果通过结算方式解决的金额少于预先支付的金额,则应在当期退还纳税人。
给纳税人退税的一种方法是扣除税款,即需要退还给纳税人的税款不退还,并在纳税人需要支付的下一个期间扣除税收,但是我不同意这种方法。一方面,它将占用纳税人的资金,增加负担,延缓减税的效果。另一方面,假设下一个时期纳税人的预付款仍大于通过结算方式结算的预付款,则退税将无限期结转,从而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另一种方法是绑定到相关的财务帐户,并及时将每笔退税退还至个人帐户。笔者认为,这种方法应由行政部门考虑。实际上,随着数字经济的到来,未来的纳税方式将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所有税收收集和管理功能都将以数据为主要内容,从纳税人那里获取数据,并使用区块链和其他技术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相关参数也可以合并为各种风险指标,以进行风险识别和管理。同时,以上风险报告将成为互联网+审计的基础。最后,将大量的大数据样本用于经济分析,以提供宏观决策。
目前,中国成千上万的大型企业将逐步实现税收信息和企业会计信息端口全过程的连接。但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数量更多,可以发挥的大数据功能也更强大,他们还可以与第三方交换数据以形成强大的社会信用体系。当前,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了现代信息手段,例如互联网,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合规成本。中国的互联网+税收管理也在逐步完善,可以预见的是,将来,实现在线和移动个人所得税报告以及具有约束力的银行退税的可能性应该会实现。
简而言之,社会热切期待并期待着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希望进一步减轻中等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在改革开放的40年中,我们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对改善生活的日益增长的需求与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逐步进步和完善的过程中,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于重要的收入和调节作用。
(作者是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