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营业所的护理,婚姻介绍,丧葬服务等,免征营业税。
2.耕地占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规定》第8条,疗养院占用耕地免于耕地占用税。
3.公司所得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老年服务机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 97号):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投资的福利和非营利老年服务机构,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自用房地产,土地,车辆,船舶的物业税。 , 城市地区土地使用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
有关其他优惠政策,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随着老年人数量的迅速增加,对各种类型的老年人护理服务的总需求迅速增加,并且水平变得更加多样化。单靠政府提供的长者照顾服务已不能满足长者的需要。国家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组织养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养老院和其他适合老年人特别是残疾人,半残疾人,集中护理,养老,康复和娱乐的养老院形式。养老金服务机构可享受以下税收减免:
1.养老金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以及随营业税征收的地方税和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40号令)第8条第1款,疗养院提供的护理服务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的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118号)进一步明确:是对养老服务的私人资本投资,还是对养老服务的官方投资。养老服务,无论是牟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金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民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执行意见发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私人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闽发[2015] 33号,以下简称闽发[2015] 33号)规定,养老机构资产重组过程中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 ;对于家庭服务企业,员工系统保洁服务人员提供的保洁服务应在政策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免征营业税。此外,免征营业税,还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伴随营业税的教育附加费。
2.非营利性养老金服务机构免征财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根据民发〔2015〕33号的规定,民营和非营利养老金机构自行使用房地产和土地,免征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老年服务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 97号),投资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福利。其他社会力量3.非营利的老年服务组织免收自用车辆和船只的车辆和船只税。
3.老年服务机构免征耕地占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1号令)第8条,疗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此外,根据闽发[2015] 33号文,批准设立的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的私人养老院免征耕地占用税。
4.非营利性养老金服务机构免征公司所得税。根据中华民国(2015年)第33号法律,符合规定的私人福利和非营利性养老金机构的收入应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五,允许公司免除对老年服务机构的捐款,税前扣除。根据闽发[2015] 33号文件,通过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社会团体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中的公益性法”符合相关规定但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捐赠可以扣除。对于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向福利和非营利性私人养老金机构的捐赠,允许在扣除个人所得税之前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