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和缴纳,每年缴纳四次。在第二年的6月之前,将重新执行年度所得税结算,并且将退还上一年中支付的所得税或多或少。
每个季度称为“预付款”,到年底则称为“所得税结算”。
年末的清算以所得税会计为基础。调整各种费用标准后,应纳税所得额(不完全基于净利润)将被计算。
1.公司所得税可以在年底支付,但有特殊情况。
2.根据公司所得税的征收政策,公司所得税是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果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旬或因合并或关闭而开张营业,则该纳税年度的实际营业期少于12个月,则该实际营业期应视为一个纳税年度。 ;,清算期应为纳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