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如果利润总额为10,000元,则应计入所得税条目。借款:所得税2000
贷款:应纳税企业所得税2000
则净利润为8000。累积时,只需使用总利润* 20%
缴纳所得税时,请借:应纳税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减免幅度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第92条第28条第1款的规定,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在国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于年应税所得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规定的金额为6万元,即自2012年1月1日起,其收入的50%包含在应税收入中,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
自2014年1月1日起,将规定的金额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自2015年1月1日起,增加至20万元;国务院最近一次会议再次从20万元至30万元。也就是说,所有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收入都可以减半,并以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计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仍是原始分录,但在预付款项计算中,应将当年的累计利润乘以税率以获得当年的累计应付金额,并且然后减去累计支付该数字并获取该季度应支付的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企业所得税
纳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