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尚未制定具体的所得税实施规则,因此没有人会不加选择地回答您。
但是,新公司所得税法的这一部分非常明确(第四章,第30条第1款),“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流程时产生的研究和开发成本”是税收收入被扣除。
但是,尚未确定额外的扣除额,但是一般税务意见不应低于旧公司所得税法的50%。
只有在发布实施规则之后才能阐明所有内容。
如果您的净利润是扣除费用支出150万元后的金额,则需要再加上150 * 50%= 750,000元的扣除额,那么计算所得税时的利润为100-75 = 250,000元如果所得税率为25%,则所得税为25 * 25%= 62,500元;如果您的净利润未扣除支出费用150万元,则此时应扣除的金额为150 + 150* 50%= 225万元,此时的净利润为100-225 = -125万元,由于此时是亏损,因此此时无需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