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为10%;符合条件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为20%;支持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占15%;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减少收入,额外扣除额,加速折旧,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额,可抵税收入,优惠税率,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额以及其他特殊优惠政策。
A.新作物品种的育种
B.林产品的收集
D.畜禽养殖
从事以下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选择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
8。海洋捕鱼。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缴纳: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从事受国家限制和禁止开发的项目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