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5房地产经理联盟房地产经理联盟
本文是肖太守博士演讲的记录。公共帐户:建筑物管理。
潜在客户在
进行业务改革后,许多建筑公司无形地增加了“材料供应”和“材料控制”的税负,但他们没有开始的方法。
那么,“材料供应”的税收风险是什么?签合同时有什么技能?“控制材料”规避税收风险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请参阅下文!
首先,营改增前后的“物资供应”之间的差异
1
“材料”的定义
根据财税[2016] 36号附件2的规定,材料A的供应是指承包商或业主购买的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和电力。
首先,营改制前后“物资供应”之间的区别
根据财税[2016] 36号附件2的规定,材料A的供应是指承包商或所有者购买并移交购买的设备的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和电力,材料和权力建筑企业进行施工的建筑工程现象。
根据此规定,如果承包商要承包的建设项目的自购材料为零,则承包商的合同即为承包商的合同。
业主或承包商购买的材料,设备或建筑配件在整个建筑项目成本中在“ A物料”中所占的比例,只要业主购买了该项目,税法就没有规定即使所有者购买了一美元的材料,所使用材料的行为也是“材料供应”现象。
2
改革前后的差异
(1)“ A物料”的成本会计差异
业务改革和增加后的“ A物料”直接在承包商或所有者处计算,物料供应商直接向承包商或所有者开具物料发票以进行帐户处理。
并且,在业务改革前的“材料供应”分为“设备和装饰材料供应”和“设备和装饰材料以外的材料供应”。
其中,“用于设备和装饰材料的材料供应”直接在承包商或所有者处计算,即与业务改革后的“材料供应”相同。建筑企业使用“设备和装饰材料以外的材料供应”进行成本核算,材料供应商直接向建筑企业开具材料发票以进行会计处理。
(2)建筑企业的产值中是否包括“供应材料”之间的差异
营业改革后的“ A物料”不包括在建筑企业的产值中,也就是说,“ A物料”不包括在建筑企业进行项目结算时的结算价格中。
营地改革之前的“材料供应”,其中“设备和装饰材料的材料供应”不包括在建筑企业的产值中,与改革后增加了“物资供应”。建筑设备产值中包括“设备和装饰材料以外的材料供应”。
(3)建筑企业是否为“材料供应”支付增值税之间的区别
建筑企业不为“材料供应”支付增值税。
因为“供应物料”在承包商处进行成本核算,所以如果承包商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条件,则“供应物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合同中甲方可享受扣除额,建筑企业不计算“物料供应”的成本发票,也不计入建筑企业的产值或收入。建筑企业不必为“材料供应”部分支付增值税。
(II)与“供应材料”相关的税收相关风险,并避免了签订合同的技巧
“一种供应材料”的税收风险分析:增值税计算方法选择的困境
财税[2016] 36号附件2规定:“一般建筑纳税人可以选择对甲方提供的建筑服务采用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
在本文档中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单词“是”。具体的含义是,只要发生“物资供应”现象,建筑公司在增值税计算方法上就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您可以选择常规增值税计算方法或简单增值税计算方法。
据此,“材料供应”的税收风险主要反映在建筑公司增值税计算方法选择的两难境地,即当建筑公司签署“供应税”时材料所有者的合同”,这是选择增值税是按一般税法还是简化税法计算?
由于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税法来计算增值税,因此可以扣除进项增值税,而选择简单税法来计算增值税的项目则不能扣除增值税。进项增值税。
在“ A物料”中选择建筑企业一般和简单税款计算方法的关键点
(1)确定“ A物料”中建筑企业的销售额
财税[2016] 36号规定:“销售是指纳税人为应税行为获得的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除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同时,财税[2016] 36号附件2规定:“如果试点纳税人在提供建筑劳务时采用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则从所有价格和价外支出为销售额。 ”
根据上述政策,建筑企业在“供应材料A”中计算的增值税销售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在建筑公司选择一般税款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的情况下,销售金额是指从承包商或业主那里收取的全部价格和标价过高的费用,用于建筑公司;
其次,在建筑公司选择一种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的情况下,销售金额是建筑公司从业主那里收取的所有价格和价外支出的余额减去分包付款的支付。
(2)“ A物料”中建筑企业增值税计算方法的选择分析
根据财税[2016] 36号附件1:《将营业税转为增值税的试点实施办法》,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为11%,而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为设备,材料和动力一般为17%。
基于此,可以在“ A物料”中大致计算出选择建筑公司增值税计算方法的临界点。
假定“供应商A”合同中商定的总项目价格和税金(项目成本为税前项目成本+税前项目成本×11%)(不包括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甲方是甲,那么建筑企业采用一般税法和简化法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如下:
①根据一般税收计算方法应缴的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建筑业公司购买的物料的A×11%÷(1 + 11%)进项税= 9.91%×建筑业公司购买的物料的A进项税
②根据简化方法应缴的增值税为:
应付增值税= A×3%÷(1 + 3%)= 2.91%×A
③两种方法下相同税收负担的临界点:
9.91%×A-建筑企业购买的建筑材料进项税= 2.91%×A
推论:
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进项税= 7%×A
④通常,建筑企业购买的机电装置和钢结构装置的材料的适用税率通常为17%,因此得出以下临界点:
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进项税=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的总价和税××17%÷(1 + 17%)= 7%×A
⑤从中计算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购买的总材料,材料,税金和材料= 48.18%×A
⑥从事房屋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建筑企业。建筑公司购买自己30%的材料,包括沙子,砾石,砖和混凝土。 70%扣除了大约17%的钢筋建筑材料,因此得出了临界点:
建筑业企业购买的物料进项税=建筑业企业购买的物料总价和税收×17%÷(1 + 17%)×70%+建筑业企业购买的物料总价和税收×3% ÷(1 + 3%)×30%= 7%×A
⑦由此计算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材料,税金和材料总数= 71.86%×A
【结论】
在A物料模型下,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税法或简单税法的临界点参考值为:
①从事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建筑企业的临界点参考值为:
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材料总价格和税费= 71.86%×供应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价格和税费
具体是:
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材料价格和税金总额> 71.86%×材料A的供应合同中约定的建筑材料的价格和税金总额,选择一般税法是有利的
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的总物料价格和税金小于71.86%×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总价格和税金,因此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是有利的
②建筑企业机电安装和钢结构安装关键点的参考值为:
建筑公司购买的材料的总材料价格和税费= 48.18%×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的总价格和税费
建筑企业购买的物料的总物料价格和税金> 48.18%×物料A的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的总价格和税金,有利于选择一般税法
建筑公司购买的物料的总物料价格税少于48.18%×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项目价格和税的总价,选择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是有利的
因此,建筑企业购买多少建筑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或者多少供应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是选择税金计算方法的关键!
[情况1]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总价和税金> 48.18%ד材料供应”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总价格和税金,一般税收计算方法的分析
江苏省的一家公司委托一家中国精业公司来建设主题公园项目。该项目合同总费用为1000万元,物资部分为600万元,其中“自给”为200万元。安装部分400万元。中国精业将1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分包给了中冶研究院。(假设所有已购买物料的增值税发票为17%)
应缴增值税金额=(1000-200)×11%÷(1 + 11%)-[(600-200)×17%÷(1 + 11%)+ 100×11%÷(1 + 11%)]
= 79.27-(61.26 + 9.9)
= 8.11(万元)
②简化税项下应付的增值税为:
应交增值税=(1000-200-100)×3%÷(1 + 3%)= 20.38(万元)
因此,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材料总价格和税金为422 [400万元((1 + 11%)×(1 + 17%)]> 48.18%×规定的项目总价格和税金在“供应材料”合同中是800万元= 3854.44万元。与选择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相比,选择一种通用的税款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要便宜127,200元(20.38-8.11)。
【案例2】对建筑公司购买的材料的总价格和税款的一种简单的征税方法的分析<48.18%ד A供应”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的总价格和税款
江苏省的一家企业委托一家中国景业公司建设主题公园项目。该项目合同总费用为1000万元,材料部分为600万元,其中指甲供应为500万元。一万元。中国精业将1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分包给了中冶研究院。(假设所有已购买物料的增值税发票为17%)
应缴增值税金额=(1000-500)×11%÷(1 + 11%)- [(600-500)×17%÷(1 + 11%)+ 100×11%÷(1 + 11%)]
= 49.55-(15.31 + 9.9)
= 24.33(万元)
应交增值税=(1000-500-100)×3%÷(1 + 3%)= 116,500元)
因此,当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总材料价格和税金为105.4万元[100万元(1 + 111%)×(1 + 17%)] <48.18%×商定的项目价格时合约税收总额为500万元= 234万元。选择一种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比选择一种通用的税款计算方法更经济实惠126,800元(24.33-11.65)。
3
建筑公司“ A供应”税收相关风险控制的合同签署技巧
通过以上分析,在业务改革扩大之后,当建筑公司与业主或承包商签署“供应”合同时,控制多付税款的合同签署技术为:
(1)安装机电装置和钢结构的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税收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时,必须在供应合同中争取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总材料价格和税金A的> 48.18%ד“ A供应”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总价和税金。
(2)当安装机电设备和钢结构的建筑企业选择简单的税法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时,必须争取在建筑业中建筑企业购买的材料的总材料价格和材料税。 A <48.18%ד A供应”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总价和税金。
(3)从事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税法计算增值税时,必须努力争取材料和税收总价> 71.86%×合同中为“材料供应”规定的工程和税收总价。
(4)从事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建筑企业选择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时,必须努力争取物料总价格和税费<71.86%ד供应”合同规定的项目总价格和税费。
4
与业主或承包商签署“ A物料”合同的建筑公司的节税签名技巧
(1)建筑企业购买多少建筑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或多少供应材料占整个项目成本,是选择一种计税方法的关键!
(2)在与业主签订供应合同的情况下,如果项目报价为(裸价格+裸价格x 11%),则合同必须表明建筑公司选择简化的税收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向所有者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
(3)在与业主签订供应合同的情况下,如果项目报价为(裸价+裸价x 11%),且业主强烈要求合同必须表明建筑企业必须选择总体计划税法计算增值税,并根据11%向所有者开具11%的增值税发票。然后,建筑企业必须争取所有者购买的材料在整个项目中使用的材料中所占的比例很低
你还有别的问题吗?
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实践(3)-开发建设阶段(2)
开发和建设成本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开发成本,期间成本和税金。每个项目都有具体说明。
一,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成本,建筑工程安装成本,基础设施成本,辅助设施成本以及开发间接成本
1.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费
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费主要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改建或超额使用税,搬迁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农作物补偿费和危险房屋补偿费。
(1)征地补偿费
答:可以清楚地区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费”项目应直接包括在相关成本核算对象中
案例:2017年1月,齐鲁房地产通过招标获得了A和B两块土地,其中A地块的土地总价为5,000万元,但该土地尚未获得,并计划建立一个公寓项目。第二块土地的总价为4000万元,已支付2000万元,实际获得了土地,并计划建设办公楼项目。
解析:
帐户处理:
借用:预付帐户-冻结土地5000
贷款:银行存款5000
借款:开发费用-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4000
贷款:银行存款2000
应付帐款2000
B:如果无法区分会计对象,则应首先收集其支出,并在会计期末按照土地分配标准(土地面积法)将收入对象分配给收入对象。
B.1:分配方法。土地成本根据土地面积法分配。如果有必要结合其他分配方法,则必须征得税务机关的同意。
B.2:土地面积测量:政府计划审核部门;项目规划本身确定的土地面积。
B.3:如果在同一土地上有两个成本核算对象,则实际建筑面积应为最佳。例如,土地A有23层,其中1-9层是商业区,而10-23层。用于办公大楼。根据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
案件
借款:开发费用-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费-土地转让费-摊销成本6000
贷款:银行存款6000
期末分摊费用。
借款:开发成本-购物商场-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费-土地转让费1500
开发费用-酒店-土地补偿费-土地转让费1500
开发成本-别墅建筑用地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土地转让费3000
贷款:开发费用-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费-土地转让费-摊销成本6000
2.前期工程成本:
前期工程费用是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后的初期阶段,进行前期建设,可行性研究,勘察和设计以及项目的三个环节和一个相等的支出。
(1)如果可以区分成本对象,则应将其直接包括在相关房屋开发成本会计对象的初步工程成本项目中。
案例:齐鲁房地产获得一块土地,支付了20万美元的招标服务费和30万美元的勘测费
借款:开发成本-住宅建筑物-前期工程成本-招标服务费20
开发费用-住宅建筑物-建设前费用-调查费30贷款:银行存款50
附件:招标文件,发票,合同,银行收据,费用报销单,设计文件。
(2)如果难以区分成本核算的对象,则应在期末首先将其分类为支出,并根据某些标准分配给受益人。
(3)分配方法通常为建筑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和预算成本法。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则应采用统一的分配方法(实践中通常采用建筑面积法),并且可以通过不同的人工选择方法来调整每个成本对象的成本。
案例:齐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一块土地,已支付了8万元的招标服务,32万元的临时道路和60万元的地盘平整费用。土地的开发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建筑面积为60,000平方米,第二阶段的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
(1)首先执行费用汇总:
借款:开发费用-前期工程费用-招标服务费-待定费用8
开发成本-前期工程成本-三个链接和一个固定费用成本将摊销92
贷款:银行存款100
附件:经主管和所有者确认的合同,发票,施工单位结算表,银行收据和资金支付批准表。
(2)在月底分配
A:分配的单位:按建筑面积100/10 = 10加权(())其中:招标服务费为8/10 = 0.8({}}三个链接和一个级别的服务费为92/10 = 9.2
建筑区域的第一阶段共有6项分配:6 * 10 = 60
第二阶段的建筑面积为4分配量:4 * 10 = 40
借款:开发费用阶段I-前期工程费用招标服务费6 * 0.8 = 4.8
开发成本阶段I-早期项目成本-三个环节和一个层次6 * 9.2 = 55.2
开发成本-第二阶段前期工程成本招标服务费4 * 0.8 = 3.2
开发成本-第二阶段-建设前成本-三个环节和一个层次4 * 9.2 = 36.8
贷款:开发成本-前期工程成本-招标服务费-摊销成本8
3.建筑和安装工程费用
建筑和安装工程成本是指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包含在建筑工程成本中的成本。它主要包括基本工程成本,建筑工程成本,安装工程成本和主楼装修成本。
建筑工程成本主要分为外包方法(交钥匙),材料供应和自雇。
(1)对于使用建筑承包进行建筑安装工程的开发项目,应将开发成本核算的建筑安装工程成本费用项目直接计入建筑工程的建设成本。根据企业的建设成本进行项目。
答:项目价格的结算:
首先,建设项目通常采用招标或谈判的方式。
项目价格的结算分为每月结算,分阶段结算和完成时一次性结算。
不论采用哪种结算方式,施工期间的施工价结算通常不会超过合同规定的施工合同的90%,并且在验收完成后将会清算。实际的项目财务管理非常复杂,因此在此不再赘述。
B。工程合同付款的核算
齐鲁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双威建设公司签定了1200万美元的合同。 2017年1月,已预付200万美元的建筑费。2017年6月支付工程款时,工程款1000万元,实际用于开发房地产一期产品。项目付款已于2017年8月支付。
:2017年1月的预付款:
借:预付款帐户-预付款项目-双威建设有限公司200
贷款:银行存款200
附加:合同,收据,银行收据,资金支付批准书
该项目的结算费用为人民币1000万元,已于2017年6月确认,假设增值税率为11%。
借款:开发成本-建设工程成本-摊销成本900.90
应付税款-99.1到期的进项增值税
贷款:预付款项-预付款项目-双威建设有限公司200
应付帐款-应付工程款-双威建设有限公司800
附件:合同,发票,项目进度报告,费用报销表
于月底结转摊销成本
借款:开发费用-第一阶段-建设工程费900.90
贷款:开发成本-建设工程成本-摊销后级成本900.90
附件:结转如果将A耗材不视为销售,则有逃税的嫌疑。查看逃税的处罚:逃税罚款:
(一)纳税人逃税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未缴,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扣缴义务人采用上述手段不缴纳或少缴代扣,代收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未缴或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付款或如果少付了50%以上且少于5倍的税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使用欺诈或隐瞒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未申报,逃避了大笔税款的支付,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监禁不超过三年或拘留,并处罚款;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前款所列手段未能缴纳或者少缴已扣减税款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在第一款中,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应退还纳税人,支付滞纳金,对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他因五年内缴纳税款而被刑事逃避除由税务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两项以上的行政处罚外。 ”
(3)自雇人士
采用个体经营意味着房地产公司拥有建筑公司并自行建造。房地产公司确认费用时
借款:开发成本-建设工程费
功劳:原材料,水泥/钢筋
至于建筑公司的会计处理,他们将来会在建筑行业中分别学习。
4.基础设施费
基础设施费是指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例如供水,供电,通讯,照明,绿化和社区中的其他道路)的费用,这些费用超出了施工图的预算。
主要包括室外给排水,室外供暖系统,室外燃气,室外电源系统,室外照明,园林工程费用
仍然按照可以直接收取的费用将费用直接收集到成本对象中;如果
支出不能直接归因于某个成本对象,则首先通过“开发支出-基础设施成本-未支付支出”分配支出,然后在期末根据某种分配方法进行分配
期末,一般根据建筑面积法分配基础设施成本,或者也可以采用直接成本法和预算成本法。这里的帐户处理和输入与之前的参考相同,将不再重复。
5.开发开销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房地产直接开发中产生的费用,但是由于开发产品的种类很多,因此产生的费用无法确定应由哪个开发产品承担,也不能直接计入成本中每个开发产品。因此,它首先包含在开发开销中,最后分配并包含在每个开发产品的成本中。
主要包括项目管理费,项目营销费,设施建设费和物业管理费。
开发费用可以根据建筑面积法分配;也可以参考直接成本法和预算成本法。
1.公共支持设施费
主要分为营利性公共支持设施和非营利性公共支持设施
(1)营利性公共辅助设施是指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可付费收费转让的,以营利为目的,其产权归开发商所有或转让给开发商的辅助项目。地方政府和公共事业免费除单位外的其他公共设施,如商店,银行等。
除企业自用外,应将其视为建筑固定资产,其他产品应视作建筑商品开发产品,并计入开发性营利性公共支持设施中
案例:齐鲁房地产公司负责在开发社区中开发银行和水塔。以上设施均与双威建设有限公司签约。银行建成后,转入国有银行付款。开发产品的成本。水塔与银行同时开发。
公共支持设施的支出明细
项目
银行
水塔
总
征地和房屋拆迁费用
1,000.00
200.00
1,200.00
前期工程支出
20.00
5.00
25.00
支付建筑和安装费
800.00
150.00
950.00
1,820.00
355.00
2,175.00
帐户处理:({}}答:在付款时
借款:开发费用-银行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费-公共支持设施费1000
开发费用-水塔-征地拆迁补偿-公共配套设施200
开发成本-银行前期工程费-公共支持设施费20
开发费用-水塔早期工程费用-公共支持设施费用5
开发成本银行建设项目成本公共分配设施费用800
开发成本-水塔成本-建筑工程成本-公共配套设施成本150
贷款:银行存款2175
B:根据规定,开发费用的分配应包括在银行等公共辅助设施中以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后,将实际发生的开发成本按一定比例分配给相关房屋以及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共辅助设施的开发成本。
借款:开发费用银行公共支持设施费355
贷款:开发成本-水塔土地收购与拆迁补偿-200
C对于可以通过收费转移到相关部门的营利性公共辅助设施,应在项目完成后将实际成本转移到开发产品中-成本对象-公共辅助设施
借贷:开发产品-银行-公共设施2175
贷款:开发费用-银行-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费-公共设施支持费1000
开发费用-银行-建筑工程费用-公共设施配套费用800
开发费用-银行-公共设施配套费用355
(2)非营利性公共支持设施
非营利性公共辅助设施,是指在住房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规定,其生产面积和收入不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不能转让自留补偿的公共辅助设施。固定资产:泵房,变电站,居委会,警察局,岗亭,儿童游乐场,自行车棚,凉亭等。
为了正确地计算和反映企业开发和建设以及各种非营利支持设施的支出,它们可以分为:
答:成本对象的会计处理-公共支持设施的收取
期末,将根据某些分配标准分配所有受益人。已计入开发成本或在建工程。
B。核算公共支持设施不是成本对象
对于仅服务于单个项目的辅助设施和成本建设成本,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单个开发项目的成本中。
借用:特定于开发成本的成本对象
贷款:银行存款
(3)公共支持设施的税收处理
A.公共辅助设施项目的有偿转让应包括在销售中
由纳税人和清算项目,房屋,俱乐部,停车场,物业管理处,变电站,供热站,运动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局等设施配套的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和电信对于有偿转移,应计算收入,并应扣除费用和支出。
B.房地产企业地价扣除范围
出售他们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除外)的房地产公司中的一般纳税人,例如幼儿园,俱乐部等,它们是单独出售的,可以从相应的土地价格中扣除。
如下计算增值税:
俱乐部的销售额为(150-30)/(1 + 11%)= 108.11({}}销项税为108.11 * 0.11 = 11.89
C视作在可售区域内出售公共辅助设施
房地产公司免费向政府捐赠医院,幼儿园,供水设施,变电站,市政道路和其他辅助设施。如果上述设施不在实用区域内,则将其免费用作公共礼物,不视为销售;上述支持设施[i]在可销售区域内的,视为销售,应征增值税。
[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