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盈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并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百万元但不超过三百万元的部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低利润企业无论是按照审计收取的方式还是批准收取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都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所谓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在全国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的企业,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的三个条件;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1.当前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按20%的税率减免企业所得税。
《实施细则》第92条规定,小型低利润企业是指在该国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关于中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同时,《关于扩大小规模低利润企业半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所有采用审计取证和核准取证的方法可以享受小额利润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能够,
1.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0元(含30,000元,下同)的,免征营业税
2.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税所得低于100,000元(含100,000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收入将减少50%。输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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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小微企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第1条规定,小型增值税纳税人和企业纳税人,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0元(含30000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其中,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和具有季度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其季度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第2条规定,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同时经营企业应税项目,应将增值税应税项目和企业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分开核算,每月销售额不得超过30,000。人民币(每季支付9万元人民币)免征增值税;如果每月营业额不超过30,000元(每季度支付90,000元),则免征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同时经营营业税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营业税征收和免征问题,总局没有明确规定。如果金额少于30,000,则系统会自动提示纳税人免征营业税,无论该纳税人是否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一些地区有明确的规定,请参考以下当地政策:
《山东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分配的通知》《关于营业月额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的若干问题的批覆》(鲁底水函〔2014〕8号)。 5规定增值税月纳税人和营业税应税项目不超过3万元的,可以免征营业税吗?
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同时经营月营业额不超过30,000元的营业税应税项目,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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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获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获利企业。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1)和(2)款所指的雇员人数包括与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员人数和派遣的工人人数。由企业。
的雇员人数和总资产应根据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来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度初值+季度终值)÷2
全年的季度平均值=全年的季度平均值之和÷4对于
年中开业或终止业务活动,应将实际营业期用作纳税年度以确定相关指标。
以上计算方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第7条(财税[ [2009]第69号)也将被暂停。
公司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中小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117号)规定,年应税所得少于6万元,收入减少50%
小型盈利性企业低税率优惠政策是国家税务总局为响应国务院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而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由于大多数小型获利企业缺乏专业的财务人员,会计核算不规范,他们不熟悉或不了解税收政策。笔者整理并整理了有关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事项,以帮助中小企业理解,掌握和运用这些优惠政策,真正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阳光。
1.相关优惠政策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与25%的法定公司所得税税率相当与此相比,小型低利润公司的所得税负担减少了20%。
为了继续发挥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以及支持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两份声明。文件以进一步增加税收优惠。根据财税[2011] 4号和财税[2011] 117号这两份文件的规定,具体收益可归纳如下:
如果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度应税所得不超过30,000元(包括30,000元),则2012年至2015年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不超过60,000元(包括60,000元)。如果减少收入,则应税收入中包括收入的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换句话说,对于符合上述规定的小型获利企业,其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仅为10%,与一般企业相比,税收负担减少了60%。
但是,我想提醒大家,结合《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应税所得不足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实际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0%;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及时实施20%的优惠税率。2012年至2015年,年应税所得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将按10%的优惠所得税税率; 6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对于小型且有利可图的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20%。
二,资格鉴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1款所指的合格小型盈利企业是指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和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且行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
具体来说,享受小型和低利润的公司所得税优惠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它从事国家无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国家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对行业进行限制和禁止。{二}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企业每年的总收入,在扣除非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允许弥补前一年损失的余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员工人数和总资产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
这里值得强调的是,它是关于雇员人数和企业总资产的统计口径。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形式的税率为25%。
IV。提交时间限制和提交信息的要求
(1)记录要求
符合资格的小型微薄公司采用预申报的方法,它们应在年终享受年度终了后的4个月内享受优惠所得税;如果该享受是在前一年提交的,则本年度的预付款声明仍与有条件的,可以享受提前付款申报。
(2)信息提交。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附上以下信息:
1。提交申请报告;
2。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
3。企业花名册;
4。接受派遣工人人数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5。根据行业目录的具体项目,说明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受企业的备案信息后,应进行仔细审查,同时准备“减免税备案通知书”以服务纳税人。
未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也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小额盈利性企业的税收优惠;税务机关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纳税人不享受税收优惠。
五,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1)提前符合小营利企业的条件,他们必须向有关税务机关提供符合上一纳税年度小营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后,认定企业不符合上一年的规定条件,不得按照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预先缴税。
(2)纳税年度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该企业的纳税年度是否满足上述小型获利企业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条件,已经按照小企业和营利性企业的条件减免了企业所得税预付款的,在结清年度结算时,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和执行批准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方法的居民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优惠。
财税[2009] 69号文件强调,《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的适用于小型获利企业的待遇,应适用于有资格按照以下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核查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在不具备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的情况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适用小,中,低利润企业的适用税率。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指出:小微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应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没有资格享受小型和营利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如果分支机构在上一年被确认为小型微薄企业,则其分支机构不会预缴当地所得税,也就是说,分支机构在今年每个期间的预付款申报中均进行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