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企业)
该法律不适用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居民企业:(1)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在中国设立的企业; (二)根据外国(地区)法律在中国设有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63号总统命令
公布时间:2007年3月16日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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