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您好,请问公司?感谢您回答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国务院令第512号):企业应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职工支付工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扣除基本社会保险费,例如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允许企业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第36条规定:除了企业可以为特殊工作的雇员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以及可以由国务院财税部门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投资者或雇员不得扣除已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因此,请参阅上述文档以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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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每年为员工提供保险,包括社会保险,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此外,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们还为员工购买了其他商业保险。请问,我们可以税前扣除雇员的保险费用吗?
专业答案
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允许扣除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其他基本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在范围和标准之内,允许扣除。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贵公司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是,是否可以扣除其他商业保险费用,其法律依据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为基础:“企业为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除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特殊工作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可以扣除的保险费和其他商业保险费,不得从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中扣除。 “这表明,除非有特殊规定,否则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业务保险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
是否为雇员购买的意外保险税前扣除取决于情况。
企业可以为高风险工人提供团体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为商务旅行雇员提供的航空意外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是,为其他雇员购买的意外保险,意外医疗保险和意外门诊保险不能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除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作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其他商业保险外,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可以扣除的保险费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大型企业税务管理部关于2009年税务自查相关政策问题的函第1条第8款,例如从事高风险工作类型的员工的工伤保险和商务旅行员工的航空事故保险已包括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高风险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成本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规定,企业应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高风险等高风险作业。有毒,放射性,高速运输,田野和矿山人员应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的保险费用直接包含在费用(费用)中,不包含在安全费用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所得税清缴工作的通知》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时,应采用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规定不符的,应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如果《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明确,应在明确规定之前,根据企业的财务会计准则暂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