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这样,对于这种分配的利润,如果公司A的所得税税率大于或等于公司B的所得税税率,则公司B不对该分配的利润纳税;如果公司A的税率小于公司B的税率,然后支付差额。
例如:公司B是公司A的股东。公司A在经济开发区,所得税率为15%,公司B所得税率为33%。乙公司向甲公司分配股利85,000元。因为公司B的税率大于公司A的税率,所以公司B纳税。
因为公司A分配的利润必须是税后的,所以从分配中获得的利润必须减少到税前
85 000 /(1-15%)= 100 000
100 000 * 33%= 33000
33000-100 000 * 15%= 18 000
因此,B公司需要缴纳18,000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