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改”后收入分类和核算的税收筹划
例1:河北明治公司在“增值税改革”试点之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于2014年1月成立。金额(销售额)600万元,其中设备租赁收入400万元(含税),为国内单位获得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入200万元(含税),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30一万元。请计划您的纳税额。
规划思想:纳税人应尝试考虑不同的税率或应税服务以采用不同的税率,从而避免了高适用税率并减轻了企业负担。
选项1:不单独考虑销售。应交增值税= 600÷(1 + 17%)×17%-30 = 57.18(万元)。
选项2:单独计算销售额。应适用增值税= 400÷(1 + 17%)×17%+ 200÷(1 + 6%)×6%-30 = 39.44(万元)。
可以看出,方案2支付的增值税少于174,400元(57.18-39.44)。因此,应选择选项2。
规划评论:单独会计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会计成本,但是如果单独会计后节省的税款相对较大,则增加会计成本是非常值得的。
其次,在“营地改革”之后,将小规模纳税人转换为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计划。
例2:山东汇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纳入了营地。 2013年8月1日。在试点地区,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为450万元(不含税),试点后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则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8万元。请计划您的纳税额。
规划思路:对于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且新开业的纳税人,如发现其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更为有利,应满足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会计。在考虑这两个条件的基础上,申请人积极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选项1:仍然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增值税= 450×3%= 13.5(万元)。
方案2:在满足固定生产经营和良好会计核算两个条件的基础上,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增值税= 450×6%-18 = 9(万元)。
可以看出,方案2的费用比计划1少了45,000元人民币(13.5-9),因此应选择方案2。
计划注释:通过积极创造条件以符合税收法律和法规,这是税收计划的普遍想法。但是,应该注意的是,一旦公司转变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恢复为小规模纳税人。
III。 “营改”后的一般税法和简易税法的税收筹划
例3:陕西省A公司是一家设备租赁公司,于2013年8月1日试行“营”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A公司于2013年10月1日向B公司租赁了2013年2月购买的3台设备,租赁期为1年。共征收税收100万元。租赁结束时,公司A的设备被撤出并继续用于租赁。 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甲公司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000元。请计划您的纳税额。
规划思路:“增值税改革”试点当纳税人购买在该地区试点实施之前购买的有形动产的经营租赁时,由于有形动产是在试点之前购买的,因此,进项税额将不退还那时。扣除,使试点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很小,因此一般选择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可以达到节约税款的目的。
选项1:选择一般纳税方式。那么,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100÷(1 + 17%)×17%-1 = 13.5(万元)。
选项2:选择一种简单的纳税方法。那么,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100÷(1 + 3%)×3%= 2.9(万元)。
可以看出,方案2的第二种方案的价格不到106,000元人民币(13.5-2.9)。因此,应选择选项2。
规划评论:“计算改革”试点通常在试点期间提供有形的动产租赁服务。一旦选择了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并计算了增值税,就无法在36个月内更改。因此,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难民营改革的全面试点方案。很明显,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全面推进营地改革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列为生活服务业。
这次发布的“实施营业税改革增值税试行办法”显示,在营地扩大之后,交通,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以及销售将提供房地产和土地转让。是的,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国内单位和个人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其他纳税人的应税行为,税率6%。此外,除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否则增值税率为3%。
“关于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的相关事项的规定”表明,在出售房地产时,很明显,一般纳税人出售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购得的房地产( (不包括自建),并可以选择适用的简单电表。对于税法,购买价格和附加费用的总和减去房地产的原始购买价格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价格为销售金额,应纳税额为根据5%的征税率计算。
其他个人销售(不包括自建房屋)房地产(不包括他们购买的住房)应从总价和获得的额外费用中扣除房地产购买价格或房地产价格中的差额。获得不动产的时间。余额为销售额,应税金额按5%的税率计算。对于个人出租房屋,应税额应按5%减去1.5%的税率计算。
《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改革的过渡政策的规定》已经发布了40项增值税豁免,其中包括托儿所和幼儿园提供的育儿和教育服务;养老金机构提供的养老金服务;婚姻介绍服务;人类福利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学生提供的勤工俭学服务;自建房屋的个人销售等。
专家说,在建筑业中实施建筑业的改革比较困难,因为在建筑业改革之后,涉及的第一个问题是抵扣进项税。采购建筑材料的方式有很多,而且很难抵扣进项税。由于发票管理的困难,许多材料进项税不能正常扣除,这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用增值税税率以及对某些商品实施增值税政策的简单方法的通知”,一般纳税人可以在以下地区出售自己的商品:根据简单方法计算,基准为3%。率。假设公司在购买材料时可以获得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为3%,而建筑业的销项税为11%。建筑公司必须将税收成本提高8%。这增加了建筑业的实际税收负担,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率。
其次,建筑企业的建设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物资采购的地理区域也分散,物资管理部门很多。如果每个采购业务都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且数量巨大,这将导致发票的收取。审查,组织等等既困难又耗时。而且,根据现行制度,进项税必须在180天内得到认证,而且工作非常困难。
吴立斌说,实际税收问题并不像理论分析那么简单。例如,如果您从另一方获得发票,请检查该发票是否为特殊发票,发票上的时间或发票上的时间是否正确。等待。这些对建筑公司的财务人员甚至运营部门的员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不同,施工企业的经营地点也因其经营特点而发生重大变化。
专家建议建筑公司可以做两件事。
针对建筑公司可能遇到的一些棘手问题,吴立斌
1.可抵扣进项税占收入的比例。如果纳税人有大量不可抵扣的进项税支出,则改革后的税收负担可能会增加; 2.取得扣除证明书的情况,即使是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的支出也可以。这仍然取决于是否可以从供应商处获得合法扣除证明。如果另一方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则可能导致税收负担增加。 3.供应商的情况,由于商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供应商主要是企业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则可能会导致抵扣,这会增加税收负担。 4,客户情况,如果客户多为增值税纳税人,改革后,对方购买的应税劳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在减轻客户增值税负担的情况下,纳税人的经营空间将得到扩大,服务供应将得到增加。相反,这将间接导致对服务需求的减少。通过“了解税收的ERP”,公司可以快速计划税收,找到最佳解决方案,准确计算税收,有效节省税收,并实时了解最新的财政和税收政策以帮助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