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案分析]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将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仅对投资者获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独资企业以投资人为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名称有误。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商场进行处罚。
“第13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以下有价销售:(1)欺骗性地索取奖品或故意让内部人员为欺骗性销售而中奖;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珍贵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况。 ”
,合理吗?答:国税函[2002] 629号规定:个人参加企业有奖销售活动所赚取的个人收入,应作为“附带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赠与收入为实物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支付。进行有价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代扣代缴税款。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偶然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提示:公司代扣并支付您的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您应该为“偶然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