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种情况。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蒙受的损失可以在未来五年内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
例如,如果您今年亏损10w,而明年盈利5w *税前利润,那么您无需在弥补明年的亏损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您在下一年再赚10w,您只需按5w纳税。,其中50,000将弥补先前的损失;但是此补偿有最后期限,假设您未来五年的总利润只有8w,并且在五年内,您只能弥补80,000的损失,而2w却没有弥补,如果如果第六年的利润是10w,那么您将无法再弥补。您必须按照10w缴税。这是税法。其结果是您无法弥补超过五年的损失。
从会计角度来看,没有限制,也就是说,无论您损失了多少年前,都可以用利润来弥补,区别在于在五年内弥补了损失之后,税是计算得出的(即利润的总金额组成),超过五年只能在净利润组成后纳税
所以您的问题之一是,是的,利润可以用来弥补损失
问题二,这是弥补年数的问题,而税后利润不能超过五年
实际上,企业所得税的利润越高,支付的税就越多;利润越少,支付的税就越少;反之,则不支付。但是,由于收入和成本的差异,税务局和企业的标识有所不同,需要进行调整。,检查发现在缴税前已支付了行政罚款。调整后的税收收入不是亏损,因此应缴纳所得税。这是企业需要为损失纳税的原因之一。其次,由于企业的损失,五年内补完,五年后不补。如果明年有利润,则未完成的亏损不能用当年的税前利润来弥补。未付利润一年后发生的利润将予以支付所得税,这在报告中反映为亏损,但这是缴纳所得税的另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中国的经济发展相对较快,企业管理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有些账目不规范,国民税由于人员不足和各种原因,由于公司账户的存在,国家制定了税收征管政策。有亏损,但也有缴纳所得税的情况。企业正在亏损,所得税也正在支付。企业倒闭的情况也很少见。所以这只是一种现象。一些。
对于单个企业,如果不愿出现这种情况,一个是严格的成本管理,另一个是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诚恳地要求税务局进行审计收集,但是有些企业业主不愿意这样做。至少税务局会核对账目,并且业务主要由该部门负责。我不知道这样的陈述是否不符合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