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表格适用于所有纳税人。填写当年和当前纳税申报表前五年的未弥补损失金额。
该表反映了税后调整后的正收入,可以根据规定弥补前几年的结转亏损。。
有关项目填充的说明:
第1栏“年份”:填写广告年份。第1至5行从第6行向前推了5年,第6行声明了年份。
第2栏“亏损或利润”:亏损用“-”表示。
第3栏“将合并和分离的企业转换为可收回的损失”:填写可以根据税法进行合并的合并和分离的企业的损失金额(以“-”表示)
第4栏“当年可收回收入”:金额等于2 + 3。
扩展配置文件:
例如,一家电器商店的年营业收入为4000万元,共售出2万件家用电器。每个家用电器的平均购买价格为1500元。租赁及其他费用为400万元,营业税率为3%。该电器商店一年的总费用为:
总费用=家用电器的总购买价+员工工资+房屋租金= 1500×2 + 100 + 400 = 3500(万元)
营业税=营业额×营业税率= 4000×3%= 120(万元)
该电器商店的总利润为:
总利润=营业收入-成本-营业税
= 4000-3500-120 = 380(万元)
当所得税率为33%时,其净利润为:
净利润=总利润×(1-所得税率)
= 380×(1-33%)= 254.6(万元)
当所得税税率为15%时,其净利润为:
380×(1-15%)= 323(万元)
显然,当所得税税率低时,企业的利润就大。对于同一家公司,其税后利润享有15%的所得税率,比33%的所得税率高2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