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企业所得税为负数-应缴企业所得税调整

提问时间:2020-05-01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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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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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为负数

如果企业所得税为负,则无需缴纳所得税。第二季度,我公司共缴纳企业所得税8646元。第三季度累计应税收入为6075元。应支付(退还)的收入额为-3300元,可以不交税吗?所得税每季度预缴一次,全年清算。由于您应该弥补(退款)收入额-3300元,因此本季度无需缴纳所得税。从理论上讲,当年终所得税被清除后,更多的将被偿还。实际上,大多数预付税款不会退还给企业。仅供参考。

企业所得税期初余额负值调整

企业所得税为负值

1.如果您的总利润为正,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如何?

(1)如果您的应税收入也为正,请使用应税收入* 25%=应付所得税

(2)如果您的应税收入为负(这是由于您公司的应税收入的税前调整),那么您只需填写公司所得税零,当然,税务局会当然回来请您提供相应的附件信息。

2.如果您的总利润为负,那么您的应税收入也将为负。这与以上第2条相同。

第三,如果您的总利润为负,则您的应税收入为正(这也归因于您公司对应税收入的税前调整),您的公司所得税=应税收入金额* 25%

2013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利润为负数,多缴了900的所得税,如何在2014年抵减?

直接在2014年季度所得税报告中扣除税款,由于上一年度的结转,在季度申报表的第16行填写“减少:上一年度多缴了当期已扣除的税款”年度“应纳税额-应纳企业所得税“是借方余额,而今年发生的实际应付款是正数,不需要核算。”应付税款-应交企业所得税“帐户已关闭(如果贷项不足,则仍借方余额)。

补充:公司所得税的季度申报本质上是预付款。在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过程中,根据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进行税收调整。在调整过程中,需要调整“上一年度损益调整”并结转至未分配对于利润等相关科目,2013年多缴的企业所得税为人民币900元,仅是预付款项,与税收调整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是减免企业所得税,则相当于收入,当然有必要调整未分配利润;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根据税法与会计法的差异进行了税费调整,并将相关项目结转至未分配利润。预付的900多元企业所得税结转“上一年度损益调整”再次转向“未分配利润”,是否没有结转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