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为雇员购买的意外保险税前扣除取决于情况。
企业可以为高风险工人提供团体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为商务旅行雇员提供的航空意外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是,为其他雇员购买的意外保险,意外医疗保险和意外门诊保险不能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除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作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其他商业保险外,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可以扣除的保险费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大型企业税务管理部关于2009年税务自查相关政策问题的函第1条第8款,例如从事高风险工作类型的员工的工伤保险和商务旅行员工的航空事故保险已包括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高风险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成本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规定,企业应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高风险等高风险作业。有毒,放射性,高速运输,田野和矿山人员应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的保险费用直接包含在费用(费用)中,不包含在安全费用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所得税清缴工作的通知》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时,应采用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规定不符的,应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如果《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明确,应在明确规定之前,根据企业的财务会计准则暂时计算。
问:公司可以为所有员工在上班途中和其他意外中支付的保险扣除之前的公司所得税吗?您是否希望将当月薪水和薪水的收入相结合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谢谢!答:1.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 。经税务机关审查后,应在规定比例内扣除。国税发〔2000〕84号《企业所得税减免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向全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给税务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机构可以扣除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照省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支付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国家规定为特殊工作人员支付的合法人身安全保险。 ”国税发〔2003〕45号第5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为全体职工缴纳基本的或补充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以在当前付款期间直接扣除”。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扣除为特殊工作人员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其他税法(例如商业保险)不允许扣除税前费用。2.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 94号)规定:1.关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单位缴纳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后缴纳的税款问题。单位购买职工个人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在办理保险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薪金所得”项目,并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收法;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退还。2.关于个人担保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