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果不能抵扣增值税,可以按照税法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为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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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益性救济捐款,超过国家允许的扣除额。纳税人用于非公共福利,救济捐款以及超过年度应税收入3%的捐款。 *禁止*扣除。
B消费税是税项,可以扣除
C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坏账准备金{D}允许在以下范围内扣除商务招待费:年营业收入少于1500万元(不包括1500万元),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00万元,不超过部分营业收入的3‰;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不超过营业收入的2‰;年度营业收入超过一亿元(含一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一。
在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金额时,不允许特别扣减增值税,因为:
企业支付的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一种价格过高的税,当发生销售时,将其直接记入“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科目中。应付所得税不可抵扣。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例: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纳税时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此外,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利,股利和滞纳金:
因为企业派发给投资者的股息和股息是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并且不挤压成本,所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不可抵扣,特别是:
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时
借款:利润分配-提取应付股息
贷款:应付股息
付款时
借款:应付股息
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企业缴纳的滞纳金。因此,在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金额时,应将其作为企业收入的增加额进行计算和支付。
在计算公司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公司所得税不用作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10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支出不可扣除: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11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以下固定资产不允许计算折旧扣除额:
(1)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赁的固定资产;
(3)通过融资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仍在使用;
(5)与业务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记录为固定资产的土地的价值;
(7)其他无法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12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以下无形资产不能扣除摊销费用: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自主开发支出中扣除无形资产;
(2)建立自己的信誉;
(3)与业务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无法从摊销费用中扣除的其他无形资产。
第13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下列支出应视为长期递延费用,如果按照规定进行摊销,则应予以扣除:
(1)已完全折旧的固定资产的重建支出;
(2)租赁固定资产的重建支出;
(3)大修固定资产;
(4)应该用作长期递延费用的其他费用。
第14条
在企业进行外国投资期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投资资产的成本。
第15条
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和使用的存货成本,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16条
企业转移资产,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资产的净值。
扩展配置文件:
第26条
企业的以下收入是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利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27条
企业的以下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
第28条
符合要求的小型且盈利的公司将按20%的减免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29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决定减免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份额的部分。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免征费的,必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30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的以下费用: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
(2)为国家鼓励安置残疾人和其他就业者而支付的工资。
第31条
国家需要以关键方式支持和鼓励的从事风险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可以根据投资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扣除应税收入。
第32条
如果由于技术进步和其他原因而需要加速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则可以缩短折旧期限或采用加速折旧。
第33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综合利用资源并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的所得可以扣除所得。
第34条
企业在购买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扣除税款。
第35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6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紧急事件等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的特别优惠政策并进行报告。他们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