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规定了不同种类的企业所得税收入。企业增资扩股(稀释股本)是企业股东的投资行为,可以直接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没有获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也没有税收问题。
公司的增资程序:1.签署股东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2.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以及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1.公司的公章申请报告; 2.公司的代理商该人的证明(授权书)和客户的工作许可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注册申请; 4.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增资扩股的决议。修改公司的公司章程; (一)变更注册资本:提供具有合法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书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并发布三则公告; (2)股东变更必须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五)法律,法规要求批准的,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六)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和IC卡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