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有两种情况:
1.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所得税税率高于或等于企业法人所在地的所得税税率。
以供参考!
百易采用权益法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不缴纳所得税。
通过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无需缴纳所得税,该税项必须在权益的实际交易后缴纳。
《企业纳税年度的纳税申报和保证业务指南》(中协锡发[2011] 108号)第7条第18条规定:在这些差异中,除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损益外,其他持有收益的差异在“收入调整项目-其他”项目中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第26条第2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权益投资收入是免税收入。
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移收益的征税
可以扣除股权投资转移收入
根据成本法
1.股权投资收益
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扣除所得税后所获得的股息状投资收益的分配。
如果适用于投资者企业的所得税率高于适用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除了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常规减税和免税措施外,获得的投资收益按照规定应将其恢复为税前收入之后,合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依法支付。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对企业会计中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被投资方对收入分配的实际会计处理(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向资本的转换)),投资者的企业应确认投资收益的实现。
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的非货币性资产(股票除外)应根据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收益。企业取得的存货,按照存货的票面价值确定。
对于企业股权投资的所得税处理,税项仅确认税法会计,因此与会计有所不同。
第二,股权投资收益的转移
指企业从股权投资的收回,转移或清算中获得的收入余额减去股权投资成本。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的收入计入企业应税所得,依法纳税。
企业因股权投资的收回,转让或清算而产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在每个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收益在这一年实现,超出部分可以在未来的纳税年度中无限期结转。
请注意:
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可分为
1.投资成本分摊
2.投资收益
3.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参见国税函[2004] 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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