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免三半”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期:第一笔收入始于纳税人的笔录。例如,纳税人的记录是2016年1月1日,但公司第一年没有收入。 2017年3月20日,公司产生了第一笔收入,优惠享受从2017年3月开始。
一,条件:生产经营期十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100人;
2.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在2007年3月16日(公告日期)之前成立的外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优惠版当期限到期后,由于无利可图而享有折扣的权利时,将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折扣期限。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暂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发〔2007〕39号规定:
1.新税法颁布之前建立的企业税收优惠过渡措施
根据原始税法,行政法规和受行政法规影响的文件,企业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并按以下方式实施过渡: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本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将在新税法实施后的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将在2008年,18%,2009年,2010年为22%,2011年为24%,2012年为25%的情况下征税;最初实行24%税率的企业将自2008年开始适用25%的税率。
同时,请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的通知
国税函[2010] 157号规定:
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载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性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 )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享受“两次免税在“三减半”,“减免五减半”等常规减免税过渡期内,居民企业的适用所得税税率可以选择采用过渡期适用的税率,并减半征收。减少直至到期,或选择应用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但不能享受15%的税率减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期超过十年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之年起,第一,第二年企业收益。免税,&从第3年到第5年,公司所得税减半(此政策通常称为“两个减免三个减半”)。正确理解这一政策是生产性外资企业做好所得税筹划的关键。
1.介绍“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
《中华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以下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1.机械制造业,电子业;
2.能源行业不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
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
4.轻工业,纺织,包装工业;
5.医疗设备,制药业;
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
7.建筑业;
8.运输业(不包括客运);
9.技术开发,地质调查,工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直接服务于生产;
10.国务院税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获利年份是指企业开始生产和运营后的第一年获利。如果企业在经营初期出现亏损,可以按规定逐年结转补偿金(最多五年),而获利年度为获利年度。将被恢复。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只有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即营业时间超过10年,并且行业所属的企业,才有资格获得“两免三减”税收优惠。从事税法中列出的10个行业。政策。
其次,所得税计划的基本思想
企业在投入运营之前必须充分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以便其经营期限和所从事的行业符合税法规定的标准,并有资格享受“两免三减”。根据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从企业第一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税收优惠期。如果企业初始阶段出现亏损,则盈利年度为第一个盈利年度。确定赢利年度后,无论中间企业是否遭受其他损失,都开始计算“两个免税期和三个减半”的期限。因此,所得税筹划的关键是合理安排第一个获利年度的时间安排,从而最大程度地利用“两免三减”政策来减轻税收负担。
一般来说,一家公司刚开业时,由于规模小,知名度低,对行业知之甚少,常常处于亏损状态,或者只能处于亏损状态有利可图。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知名度的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将不断提高。如果企业追求利润额并在开始营业后的一两年内建立第一个获利年度,那么由于企业在生产经营初期的利润很小,因此进入了“两次免税和减免”。过半”。在此期间,可以减免的税额非常有限。但是,当较大的获利年度以后发生时,由于免税期的原因,必须全额缴纳税收,这会导致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因此,为了充分利用“两免三半”的优惠政策,企业必须善于安排资金投入,更合理地计划其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并尽量推迟第一年的获利时间。尽可能。具体来说,如果公司预测在第一年末可能会出现少量利润,或者公司在初始期间后弥补了之前的亏损,并发现在当期可以盈利,但利润金额为不是很大,那么企业应该扩大成本诸如增加广告投入,增加产品研发成本等支出,从而延迟了获利年份的出现。这样,企业不仅可以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充分享受大额利润的减免,而且早期的广告和科研支出可以对促进企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更有利于高收益。后期产生利润,有利于盈利企业的长远发展。
III。所得税筹划实例
A和B外资企业都从事电子行业,计划生产期为16年。两家企业的经营绩效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损益
年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利润-50 -40 -30 100120200300
(万元)
表2: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损益
利润20 -10 30 -20 80200300
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两家外商投资企业1995年至2001年的累计利润总额均为600万元,但两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相同。在
A深入研究了相关的税收政策之后,它对企业的整个生产和运营过程进行了总体安排。
他们认为,由于在生产的初始阶段生产和销售市场尚未完全开放,并且规模没有扩大,即使产生了利润,它们也不会很大。如果他们太早获利,他们将无法享受巨大的税收优惠。因此,公司选择推迟营利策略,这为未来几年公司获得丰厚的利润奠定了基础,也为公司充分享受“两免三减”税收优惠政策和法律依法创造了条件。少付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表1中的相关数据计算,甲公司在生产经营的第一年1995年亏损,亏损50万元,1996年亏损40万元,亏损1997年的30。一万元1998年,公司实现利润100万元。按照政策弥补1995年至1997年的损失,1998年累计损失20万元。1999年实现利润120万元,弥补上年亏损,实现利润100万元。因此,1999年是盈利之年。
根据“两免三减”的规定,该企业在1999年和2000年的生产经营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从2001年到2003年,利润减半,并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样,企业A在1995年至2001年的7年中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300×30%×50%= 45(万元)
B企业没有计划征税,而是遵循了税收的发展。由于该企业在生产和运营的第一年就获得了20万元的利润,因此1995年是获利之年。根据政策法规,1995年和1996年两年的生产经营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997年至1999年的三年生产经营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该企业从1995年到2001年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30-10至80-20)×30%×50%+(200 + 300)×30%= 162(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和分析,可以看出,从1995年到2001年的7年中,公司A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比企业B少117万英镑,而企业A仍可享受50%的公司减免2002年和2003年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B将继续按照法定税率(30%)缴纳企业所得税。在2002年和2003年的两年中,企业A的税负将继续低于企业B的税负。
通常,人们经常将公司的营业利润作为衡量其绩效的主要指标。公司获利越早,获利后的社会地位越高。在这一观念的影响下,企业将竭尽全力追求早期利润。但是以上分析只是告诉我们,早期获利可能不是企业的最佳选择。正确把握企业开始盈利的机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收负担,对于享受“两免三减”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