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潜在的挖掘和转化所获得的财政补贴资金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特别免征所得税,则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否则,将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以考虑,跨年度发票有以下几种情况:
1.已结算需要结算新年度发票的年份,企业需要进行特殊的声明和说明,并允许追溯至发生年度计算扣除时项目,但追溯确认期不得超过5年。
2.尚未结算和结算需要结算发票的年份,只要在结算之前获得发票,就可以扣除所得税,并且不需要特殊声明。
3.本年度的费用中包含了新的发票,并且所得税不扣除税前费用。在进入年份的最终结算和结算中需要进行税收调整。
会计以应计制为基础。去年获得的发票只能包含在去年的支出中,而不能包含在今年的支出中。如果仅在今年才发现去年未记录的发票,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可以将其视为以前的错误,并可以通过“上年损益调整”进行计算。
1.所得税补充
1。新年前一年的4月30日之前,应将年度所得税减去预付税额后的正数为应纳税额: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2。支付年度税收结算以支付应付税款:
借:应交税款-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3.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第二,更多退税
1。年度结算和付款,如果计算得出的年度应付税款少于预付税款: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超额所得税)
2.重新分配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款:应纳税额-应纳税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超额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