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拨款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政府拨款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29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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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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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拨款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府拨给企业的科技拨款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在这些政府拨款中,一些被当做收入,所得税由税务部门收取。一方面,政府将从财政部门中拨出资金来支持企业,另一方面,政府税收部门将部分收回这笔款项。这不是矛盾的吗?政府的技术补助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7条总收入中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第(1)款所指的财政拨款是指各个地方的公共机构预算管理中包含的级别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分配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 81号)规定:“企业获得国家财政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的,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不包括在损益中,而应包括在实际收到补贴收入的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获得的各类金融资金有贷款贴现,专项资金补贴,为了弥补损失,救助损失或其他目的,国家明确规定不计入损益的除外,应当合并实际取得补贴收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政府给的财政补贴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关于特殊用途金融基金企业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简称《实施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特别关于使用财政资金处理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如下:

1.企业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资金,应计入总收入,视为非应税收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收入金额从总收入中扣除:

(1)企业可以提供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支付文件;

(2)分配资金的财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对资金有特殊的资金管理方法或特定的管理要求;

(3)企业应分别核算资金和资金产生的支出。

2.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支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支出形成的资产,其计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扣除折旧和摊销。

3.企业处理了符合本通知第1条规定条件的非应税金融资金后,五年之内(60个月内)未发生任何支出,也未将其退还给财务部门或其他支出资金在获得资金的第六年,应将政府部门的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总额中所包含的财政资金支出。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26条

企业的以下收入是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利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27条

企业的以下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

第28条

符合要求的小型且盈利的公司将按20%的减免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29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决定减免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份额的部分。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免征费的,必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30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的以下费用: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

(2)为国家鼓励安置残疾人和其他就业者而支付的工资。

第31条

国家需要以关键方式支持和鼓励的从事风险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可以根据投资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扣除应税收入。

第32条

如果由于技术进步和其他原因而需要加速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则可以缩短折旧期限或采用加速折旧。

第33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综合利用资源并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的所得可以扣除所得。

第34条

企业在购买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扣除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