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试题

提问时间:2020-04-29 03:47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29 03:47
最佳答案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问题

会计条目不正确。

企业将自产商品用于在建工程,

借款:在建工程117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00

销项税17

还结转费用

借用:主营业务成本为100

贷款:库存100

在旧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准则下,公司所得税的认定销售额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而新会计处理的已处理销售额不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

税法,判断题。

1个错误。纳税人的合同日期

2。这是错误的。其中,外国企业和外国企业

3。这是错误的。全面

贷款利息收入。应课税营业税是错误的。在海关领土范围内全面执行一国的《海关法》。没有实现“独立”

5。居民和非居民承担不同的纳税人

6。错误。唯一的限额扣除

7。错误。不视为销售,但收益已转出

8。休斯顿

9。正确。

10。故障。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综合题,谢谢!

分析:1.存在的问题:

(1)在建工程中,增值税被视为不含应税税款的销售。应付工资(福利)没有在会计中确认的收入,未将增值税视为营业税,在所得税中也未确认应税收入。

(2)税前业务招待标准(5000 + 2.1)* 0.5%=人民币250.01百万元,255 * 60%= 153万元人民币,超级栏= 255-25.01 =人民币229.9万元

(3)当年税前广告和业务推广费标准=(5000 + 2.1)* 15%= 7553.11万元,超栏= 1200-750.315 = 4496.85万元

(4)税前利息超支= 30-100 * 10%= 20万元。

(5)增值税不被视为营业税和所得税,也不确认应纳税所得额。

2.应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应交增值税=(50 + 100)* 210 * 17%= 5355元,

应付企业所得税=(50 + 100)*(210-123)* 25%= 3262.50元

(2)应付企业所得税= 229.99 * 25%= 57.4975

(4)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0 * 25%= 50,000元

总:

应支付补充增值税= 5355 + 3744 = 9099元。

3.调整会计

(1)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50 + 100)* 210 + 5355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50 + 100)* 210

应付税款和费用-增值税(销项税)5355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在视同销售上面都有啥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

1.增值税被视为销售:

对于增值税销售,可以将一句话概括为:只要产生了增值额,就应视为销售额,因为增值税是指增值税的增值额。计算应纳税额。其他需要与进项税转出加以区别,后者也可以归纳为:“异常损失,进项税转出;用于其他目的的自产加工,视作销售;用于其他目的的购买,进项税转出”,除投资,分配和捐赠外。 ”

2,消费税被视为销售:

消费税法规定:

由纳税人生产和用于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其他地区使用的任何物品,在转让使用时均应征税。在其他领域使用是指使用纳税人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服务,以及用于赠与,赞助,筹款,广告,样品,员工福利,奖励措施等应税消费品。

3.公司所得税被视为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国务院第512号法令)第25条规定,企业已交换非货币资产,二手货,物业和捐款劳工服务,债务偿还,出于赞助,筹款,广告,样品,员工福利或利润分配等目的,除非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应视为商品销售,财产转让或提供劳务。国务院

新税法与视同销售的原始所得税法规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它取消了统一法人之间的实体转移,例如在建项目,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销售处理。原来的企业所得税法强调了“独立会计”作为纳税人的单位,而新税法采用了企业所得税的模式,这也相应地缩小了认定的销售范围。

4.视同销售是指不算作会计销售,但用作确认收入和缴税的税收销售的货物或服务的转移。

(1)确认销售为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下列八项行为视为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托运;

②寄售货物的销售;

③具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应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和加工过的商品用于免税商品;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行生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和委托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