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条目不正确。
企业将自产商品用于在建工程,
借款:在建工程117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00
销项税17
还结转费用
借用:主营业务成本为100
贷款:库存100
在旧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准则下,公司所得税的认定销售额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而新会计处理的已处理销售额不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
1个错误。纳税人的合同日期
2。这是错误的。其中,外国企业和外国企业
3。这是错误的。全面
贷款利息收入。应课税营业税是错误的。在海关领土范围内全面执行一国的《海关法》。没有实现“独立”
5。居民和非居民承担不同的纳税人
6。错误。唯一的限额扣除
7。错误。不视为销售,但收益已转出
8。休斯顿
9。正确。
10。故障。
分析:1.存在的问题:
(1)在建工程中,增值税被视为不含应税税款的销售。应付工资(福利)没有在会计中确认的收入,未将增值税视为营业税,在所得税中也未确认应税收入。
(2)税前业务招待标准(5000 + 2.1)* 0.5%=人民币250.01百万元,255 * 60%= 153万元人民币,超级栏= 255-25.01 =人民币229.9万元
(3)当年税前广告和业务推广费标准=(5000 + 2.1)* 15%= 7553.11万元,超栏= 1200-750.315 = 4496.85万元
(4)税前利息超支= 30-100 * 10%= 20万元。
(5)增值税不被视为营业税和所得税,也不确认应纳税所得额。
2.应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应交增值税=(50 + 100)* 210 * 17%= 5355元,
应付企业所得税=(50 + 100)*(210-123)* 25%= 3262.50元
(2)应付企业所得税= 229.99 * 25%= 57.4975
(4)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0 * 25%= 50,000元
总:
应支付补充增值税= 5355 + 3744 = 9099元。
3.调整会计
(1)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50 + 100)* 210 + 5355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50 + 100)* 210
应付税款和费用-增值税(销项税)5355
1.增值税被视为销售:
对于增值税销售,可以将一句话概括为:只要产生了增值额,就应视为销售额,因为增值税是指增值税的增值额。计算应纳税额。其他需要与进项税转出加以区别,后者也可以归纳为:“异常损失,进项税转出;用于其他目的的自产加工,视作销售;用于其他目的的购买,进项税转出”,除投资,分配和捐赠外。 ”
2,消费税被视为销售:
消费税法规定:
由纳税人生产和用于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其他地区使用的任何物品,在转让使用时均应征税。在其他领域使用是指使用纳税人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服务,以及用于赠与,赞助,筹款,广告,样品,员工福利,奖励措施等应税消费品。
3.公司所得税被视为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国务院第512号法令)第25条规定,企业已交换非货币资产,二手货,物业和捐款劳工服务,债务偿还,出于赞助,筹款,广告,样品,员工福利或利润分配等目的,除非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应视为商品销售,财产转让或提供劳务。国务院
新税法与视同销售的原始所得税法规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它取消了统一法人之间的实体转移,例如在建项目,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销售处理。原来的企业所得税法强调了“独立会计”作为纳税人的单位,而新税法采用了企业所得税的模式,这也相应地缩小了认定的销售范围。
4.视同销售是指不算作会计销售,但用作确认收入和缴税的税收销售的货物或服务的转移。
(1)确认销售为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下列八项行为视为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托运;
②寄售货物的销售;
③具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应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和加工过的商品用于免税商品;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行生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和委托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