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结算中属于物业租赁收入。
在非租赁业务中,企业购置的设备价格应包括设备安装和调试费。在计算租金时,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是出租人的责任,则在计算租金时应将这部分费用包括在内。如果承租人支付安装和调试费用,则不应将其计入租金。
决定租金大小的主要因素是租赁价格。设备的价格一般由三个因素组成:设备的购买价格,运输途中的运费和保险费用。
设备的购买价格通常由承租人和出租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确定。为了防止出租人任意提高租赁设备的购买价格,承租人还可以直接与供应商协商,协商购买价格和其他条款,然后与出租人协商,有时甚至与以买方名义供应商合同,然后将合同转让给出租人。
国际租赁中的大多数设备是进口的,这将涉及不同的定价方法。如果以CIF价格定价,则直接视为设备的购买价格;如果是FOB价格,则将运输价格和运输中的保险添加到该价格中。
在许多金融租赁方法中,运费和保险费均由承租人支付,因此在确定租金时,应从设备价格中扣除这两项费用。
扩展数据
纳税人应在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自行进行税收调整,并根据财务报表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并将年度纳税申报表提交主管税务机关。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表及其时间表外,纳税人还应附上以下有关材料:
(1)财务和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财务信息;
(2)与税收有关的合同,协议和证明;
(3)城外商业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和税收凭证;
(4)国内外公证人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应由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有关纳税人的有关材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
税法规定,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可以扣除。由于中国的企业所得税需要进行法定扣除,因此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支出,首先要取决于是否是税法所允许的支出,然后才可以使用与支出相对应的付款凭证作为有效扣除额。证书。
在影响应税收入的因素中,涉及最多的项目和变化最大的是各种扣除额。实际上,实际承运人就是扣除证明。在所得税的预付中,有效扣除凭证的作用并不那么突出,但是在最终的付款结算中,必须在扣除之前获得有效凭证。哪些代金券可以用作有效的扣除代金券已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税前扣除的凭单类型
要为应税物品付款,应获取发票作为有效证书。应税项目是指卖方或服务或提供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或服务时应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的项目和免税项目。企业发生应税项目支出时,除非有专门的发票管理规定,否则应按照规定获取发票并在税前扣除。
要支付非应税项目,不需要发票。非应税项目,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收入方不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企业发生非应税项目,应当取得相应的有效证明,并按照规定扣除税款。非税项目由税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收取的,可以依法扣除征税前的征收凭证。
常见的税前扣除有效证书主要如下:
1.购买商品,工业服务,服务,接受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付给国内企业或个人的应税项目,企业或个人开具的发票。
2.支付给非企业单位(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等)的租金和其他应税收入,由该单位开具发票(代表税务机关)。
3.从该国的农民(牧民)购买免税农产品,农民(牧民)签发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企业本身签发的农产品购买发票。
4.非金融企业的实际贷款利息应在不同情况下处理:
(1)从银行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费用是该企业发行的银行利息结算文件。
(2)向非银行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贷而支付的利息必须具有贷款合同(或协议),付款文件和发票;根据合同首次扣除税前利息当时,它应提供“(该省的任何省)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
(3)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所支付的融资服务费和融资咨询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5.支付政府资金和行政费用,并收集部门发行的财务票据。
6.要缴纳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各种税款(费用),由税务机关以表格形式签发的纳税证明。
7.分配员工工会基金和工会组织签发的“工会基金收入特别收据”。
8.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由国土资源部签发的财务票据。
9.支付的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障机构签发的财政帐单(社会保险费的特殊收据或帐单)。
10.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的已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汇出(补充)付款函和银行转账收据。
11.通过对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社会公益团体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公益事业的捐赠,由财政部门监督的捐赠法案,如《公益事业统一收据》等。接受捐款的单位”。
12.税务部门或其他部门收取并允许扣除的费用和黄金,收款部门签发的收款收据,付款文件(如工会基金收款收据)等。
13.根据法院的判决,调解,仲裁和其他费用,法院的判决,裁决,调解和仲裁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件和付款文件可以由被人民法院利用。
14.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应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5号)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
15.付给家庭单位和个人的非应税项目以及非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例如违约金和非价款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解雇),赔偿拆除等等,根据收款人盖章的收据或收款人签名的收据,花名册和已签署合同的收据或签字,以及收款人或个人的证书或身份证明的副本作为附属卡。
16.向中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付款应提供该国境外规定的合同,外汇支付文件,法律凭证或单位,个人签署收据等。如果税务机关在审查过程中有疑问,可以要求税务机关提供外国公证机构的确认证书,并经税务机关批准。
有关管理税前扣除和有效扣除凭证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获得的发票,收据和其他凭证,账单本身以及内容和发行必须真实且符合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伪造,篡改和伪造的发票等,不能用作有效的扣除凭证。
特别付款项目还应包括相关材料作为附件或信息,以供参考。即使符合规定的比例,有些支出也获得了有效的证明,但仍不能扣除。
1.工资减免必须有工资分配计划,工资表,企业与雇员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预扣个人所得税以及由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的社会保险清单。
2.会议费用必须包括可证明会议真实性的文件,通知,会议记录,与会者的签到单等,以及会议费用的详细信息。
3.如果企业集团或其成员公司与集团内的其他成员公司统一向金融机构借贷和分摊金融资产,则可以向金融机构签发证书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借款人可以分摊在使用贷款的企业之间合理分配对于利息支出,借款房地产企业分配的合理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4.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支出中形成的资产的折旧和摊销不得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扣除。
当前的公司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按季度(每月)预付款和按年末最终结算。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支出未能及时获得该费用和支出的有效证据。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账面金额临时计提;但是当和解解决之后,应提供费用和费用的有效证明。
1.结算表是对年度报告的调整,已根据《所得税法》上调或下调;
其次,根据会计科目填写年度报告,该会计科目与总账科目一致;
公司所得税的结算和付款方式说明如下:
1.第1行“营业收入”:填写纳税人的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的总收入。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帐户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对于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应通过附表1(1)“收入明细”计算并填写报告;对于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1(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计算并填写报告;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私营企业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I(3)“机构,社会组织和私营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进行计算和报告。
2.第2行“运营成本”:填写纳税人的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运营的总成本。本行根据“主要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帐户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一般工商企业的纳税人通过第二种形式计算和填写。(一)《费用表》;金融企业的纳税人以第二种形式(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表》计算和填写;公共机构和社会团体2.纳税人,例如私营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组织,应通过附表2(3)“机构,社会组织和私营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进行计算和报告。
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写纳税人所产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生意活动。本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4.第4行“销售费用”:填写纳税人在出售商品和材料以及提供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银行根据“销售费用”帐户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5.第5行“管理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和经营而发生的管理费用。银行根据“行政费用”帐户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6.第6行“财务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筹集生产和运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筹款费用。银行根据“财务费用”帐户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写纳税人因提供各种资产而发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金额计算并报告。
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写使用公允价值模型计量的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对冲业务等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本行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9.第9行“投资收入”:填写各种方式产生的损益的纳税人的外国投资确认书。本行根据“投资收益”账户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写纳税人的当前营业利润。根据以上各项计算并填写。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本行根据“营业外收入”帐户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12.第12行“非营业费用”: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所有费用。本行根据“营业外支出”帐户的金额计算并报告。
第13行,“利润总额”:填写纳税人的当期利润总额。应与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一致。
14.第14行“增加税项调整”:报告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和税法不一致,并增加税项调整的金额。世界银行通过附表3“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调整后的增加额”一栏进行了计算和报告。
15.第15行“减少税收调整额”:填写与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和税收法规不一致的税收调整额。银行计算并填写附表3“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减少额”列。
第16行的“非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不按照税法规定应课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包括在财务管理中的行政费用,政府资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非应税所得。
第17行,“免税收入”:填写已计入利润总额但免税的纳税人收入或收入,包括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权益投资收益;从居民企业获得与机构和市场实际相关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来自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银行计算并填写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一行。
第18行第18条“收入减少”:填写纳税人使用“企业所得税的综合综合利用”中指定的资源作为生产不受限制和禁止的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国家并符合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获得收入的10%。世界银行计算并填写附表5中“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六行。
第19行第19行“来自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根据税法规定,报告纳税人的收入减少或免税的企业所得税。世界银行通过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第14行进行了计算和报告。
第20行第20行“额外扣除”:填写纳税人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方面产生的研发费用,以及残疾人和其他从业人员支付的工资受国家鼓励,符合税收要求的批准基于支出额的一定百分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银行计算并填写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9行。
第21行第21条“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如果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向一家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超过2年,则其投资金额的70%权益中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持有当年起2年。如果当年的抵扣额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抵扣额。世界银行通过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第39行进行了计算和报告。
22.第22行“海外应纳税所得额以弥补国内损失”: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弥补国内损失的金额。
,第23行,第23行,“税收调整后的收入”:填写纳税人调整后的收入。
当此表的第23行小于0时,它是可以在下一年结转的亏损额;如果此表的第23行> 0,则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24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纳税前弥补的上一年的损失金额。
银行通过附表4“企业所得税损失补偿详细清单”第六行第十栏进行了报告。但是,它不得超过此表第23行的“税项调整后收入”。
25.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3-24行。
此银行不能为负数。在此表的第23行或根据上述各行的顺序计算结果。这条线是负的,并且银行的金额用零填充。
26.第26行“税率”:填写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
27.第27行“应付所得税”:金额等于此表的25×26行。
第28行第28行“所得税减免”: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实际减少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包括国家需要对小型和低利润企业,高科技企业支持,享受优惠税收减免过渡政策的企业,法定税率与实际执行税率之间的差额,以及企业所得税其他减免税额。世界银行通过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第33行进行了计算和报告。
第29行第29行“贷方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在购买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用设备的投资。其设备投资的10%应支付的信用额度应支付的所得税额;如果当年的信用额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五个纳税年度结转该信用额。世界银行在附表5“税收优惠的详细清单”的第40行进行了计算并报告了这一情况。
,第30行,“应付税款”: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7-28-29行。
如果在国外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少于信用额度,则应按照在国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申报“外国所得税信用额”;超过信用额度的,按照信用额度上报。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部分,可以将当年税收抵免后的余额用于抵扣未来五年内年度信用额度的余额。
33,第33行,“应付的实际所得税”:填写当期纳税人应支付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第34行,第34行“当年的累计实际所得税金额”:根据税法规定填写纳税人在本纳税年度的当月(季度)的累计所得税付款。
第35行第35行,“纳税人的全部纳税人分担预付的税款”:收税人的纳税人已按照本月在总部所在地的一个月(季度)累计缴纳了所得税。与税收法规。
随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代收税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第36行第36行,“总行对国库进行财政调整所支付的总税额”:报告总纳税额的总行已在总行每月(季度)基础上预付总行预付款按照税收规定特别帐户所得税。
,第37行,“总公司各分支机构所分摊的预缴税款汇总”:报告总纳税额的分公司在以下地点累计分配了预缴所得税:每月(每季度)。
随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第38行第38行“合并税(母子制)成员企业的现场预付款比例”:填写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合并的成员企业预缴的现场税的预付款按照税收法规征税(母子制)比例。
第39行,“合并纳税人的原地预付所得税金额”:报告了合并税的会员公司已累计预付每月所得税。
40.第40行“今年应支付(退还)的所得税额”:填写当期纳税人应支付(退还)的所得税额。
第41行第41行,“本年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扣除额”:填写纳税人的上一个纳税年度结算,并支付尚未退还并在本纳税年度支付的多缴税款所得税额。
第42行,“上一年存储的未付收入金额”:填写纳税人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损益调整税,上一个纳税年度的第四季度预付税款和最终结算支付的税款应计入当期纳税年度的国库所得税额。
实施审计收集的企业(A类)采用结算和结算方式,而征收固定额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则无需进行结算。
A类企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解决:
1.收入:检查企业的收入是否已全部入账,尤其是当期资金是否仍然存在且确认为收入且未入账;
2.成本:检查企业的成本结转是否与收入相符,以及是否确实反映了企业的成本水平;
3.费用:检查企业费用是否符合相关税法,应计费用和税前支出项目是否超过税法标准;
4.税收:检查企业的所有税收是否都在争取提款和付款;
5.弥补损失:利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合法弥补上年(5年以内)的损失;
6.调整:按照税法规定分别调整和增加上述各项后,应当依法计算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以计算和缴纳实际所得税。当年应付款。
企业在结算和缴纳所得税时应注意的税收政策
应纳税所得额应增加的事项是:
(1)薪金和工资
1.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2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其他相关费用。职工薪酬包括:
(1)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员工福利;
(3)社会保险费,例如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基金和员工教育基金;
(6)非金钱利益;
(7)终止与雇员的劳动关系的补偿;
(8)与获得雇员提供的服务有关的其他支出;
2.税法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允许扣除企业产生的合理工资支出。这里所说的“合理工资”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有关管理机构的规定制定的工资规定了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当审计师确认工资合理性时,他们可以掌握以下原则:
(1)企业是否制定了更加规范的员工工资制度;
(2)企业建立的薪酬体系是否符合行业和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的工资和薪水是否相对固定,工资和薪水是否有序调整;
(4)企业已履行了对所支付的实际工资和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鉴于上述情况,作为审计师,他们应收集有关信息,例如劳动合同,工资表和相关的测试表格,以核实公司工资分配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值得强调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41和42条所指的“工资总额”是指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支付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公司的员工福利,员工教育费用,工会基金,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工资薪金”应根据实际“发生率”在税前支付,提款额与实际发生额之间的差额应按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2)员工福利
1.企业会计准则在
企业会计准则中,员工福利被视为没有明确准备金标准的员工薪酬形式,并且目前对福利应付款项的处理没有规定,员工福利不再应计为员工薪酬的14%。员工的总工资。根据实际费用采用治疗方法。不再建立“应付福利费”一级会计科目。符合条件和费用范围的支出,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提取并计入成本费用,“实际支付职工薪酬”核销。
《企业所得税的实施规定》第40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中,不超过实际工资的14%的部分可以扣除。”
关于员工福利的范围,税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扣除工资,薪金和职工薪酬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
(1)对于尚未执行单独社会职能的企业,福利部门产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成本包括员工食堂,员工洗手间,理发店,医疗办公室,托儿所,疗养院和其他集体福利该部门的设备,设施和维护成本,以及福利部门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人工成本。
(2)为员工的医疗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发放的各种补贴和非金钱利益,包括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医疗费用以及医疗费用。未实施医疗统筹的员工的支出。1.医疗补助,取暖补助,防暑降温补助,职工艰苦补助,救助补助,职工食堂费补助,职工交通补助等。
(3)根据其他规定产生的其他员工福利支出,包括fun葬补贴,退休金,安置费,家庭旅行支出等。
《税法》规定,员工的税前福利支出金额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超出部分应视为税收调整,并应计入长期业务。
(3)工会基金
《企业财务通则》第44条规定:“工会经费应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并分配给工会。”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规定:“企业分配的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允许扣除。 。”在审计工作中:在企业会计中是否可以在征税前扣除已积累的工会经费取决于两个先决条件。首先,是否将提取的工会经费分配给工会组织;第二,是否获得“工会组织发行的工会收据”““工会经费专项收款”是财政部和全国工会联合会统一印制的,由工会系统管理的收据。工会经费应根据分配的数额在规定的限额内扣除,而不是根据实际数额扣除。
(4)员工教育费用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用于企业职工的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职工教育资金仍需根据总工资采用应计和调剂方法应计费用为2.5%。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企业教育支出中不超过2.5的部分应予扣除。占总工资的百分比;,允许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额,此时存在时间差,应作为增税项目处理;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支出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 317号)规定,下列培训可以纳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和培训费用的范围:
(1)入门和转移培训;
(2)各种职业适应培训;
(3)在职培训,职业技术水平培训,高技能人员培训;
(4)培训专业技术人员;
(5)培训特殊操作员;
(6)企业组织人员培训支出;
(7)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支出;
(8)购买教学设备和设施;
(9)员工职位自学奖励费;
(10)员工教育和培训管理费;
(11)相关的员工教育和管理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雇员参加社会学历教育的费用以及个人参加获得学位的在职教育的费用应由个人雇员承担。根据实际金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职工的培训费用;
在审计中,超额部分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额;实际上,允许企业完全扣除发生的员工教育支出,但只能在延迟的时间内进行。
员工的教育支出是每年实际支付工资的2.5%作为扣除额。根据提款金额与实际使用次数的比较,采用较低原则与扣除额进行比较,确定税前扣除额。如果提款金额大于允许的扣减金额,则收入将增加,并且提款金额的一部分和超出扣减限额的已使用金额可能会在将来结束时扣除。如果提款金额小于允许的扣除金额,则使用可以扣除的新余额时,应减少收入。对于可以递延至下一年度的金额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应使用递延所得税科目计算可抵扣的临时营业会计。当上一年度的增加额在本年的应纳税额中减少时,应考虑转回上一期间确认的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
(5)保险费
允许扣除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职工支付的“五险一金”;可以扣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支付的费用,保险费。其中:
住房公积金
1.会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应计入“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并计入其成本。根据受益对象确定的相关资产或当期损益。:“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 R&D支出”等主题。贷款:“雇员薪金-住房公积金”。
2.税法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作了规定,企业根据适用范围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基本社会保险费,例如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以扣除。
在审核中,会计是根据规定的标准计算的。税法还强调,它必须是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如果企业在当期损益>实际支付额中计入住房公积金的实际发生额,则应进行税收调整。相反,不增加税收调整。
基本社会保障缴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1.会计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基本社会保障金和补充保险金属应计入员工薪酬类别。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地方政府或者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计算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的金额,根据受益对象包括在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中,并从“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项目”中借用在建”和“研发支出”等。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费,“职工薪酬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入职工薪酬,并按照职工薪酬指南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2.税法规定,自2008年1月起,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为在职或受雇于该企业的所有雇员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扣除工资总额中5%以内的部分,超额部分不予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除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为特殊类型的工作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外,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除费用外,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可抵扣。
3.商业会计的会计准则是根据规定的比率和标准提款金额计算的,还包括为雇员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税法强调实际支付的金额。购买商业保险除提供扣除外,不得在税前扣除。当期当期损益中包含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补充保险费的实际数量大于实际支付的金额时,应当增税,否则不进行税率调整。
(六)利息支出
1.会计规定:企业可直接归因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长期购买,建造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其预期用途或出售的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在会计方面,公司发生的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均计入财务费用或管理费用;
(1)《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扣除不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资本化的合理借款费用。
(2)《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①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所支付的利息费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银行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以及批准发行债券的企业的利息支出。
②从非金融机构借款的非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根据同期金融机构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利息支出。
③企业从关联方收取的债券投资与股权投资之比超过规定标准时发生的利息费用,本期及以后年度不予扣除。债券投资与股权投资的具体比例为: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3.在业务审查中,应将利息费用与借入的对象区分开。企业对金融企业的贷款,由于其利息支出,可以不计税前扣除;非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支出应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扣除。
(VII)商务招待
1.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商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在经营管理和其他活动中获得酬谢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商务谈判,产品销售,对外联系,公共关系,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方面的费用,例如招待餐,招待所的烟草和茶,交通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改了以前的抵扣比例,将商业娱乐作为企业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支出确定,税法规定可以按一定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额不得超过标准。关于商务招待的范围,财务会计制度和新旧税法都没有准确定义。招待的具体范围如下:
(1)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宴会或工作餐费用; (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赠送的纪念品费用; (三)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旅游景点,交通等费用(四)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商务往来人员差旅费。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产生的商务娱乐费用实际上包括在“行政费用-商务招待”中。
2.税法法规。企业应严格区分商务娱乐和会议费,不得将商务娱乐压缩为会议费。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因从事商务活动而产生的旅行证件和会议费用,应当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法律证据,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内容,目的,费用标准,付款凭证等。在计算商务娱乐费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科目收取。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将商务娱乐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中,则不允许扣除税前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该条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一般来说,外包礼物应被用作商务招待,但如果礼物是由纳税人生产的或已被委托和加工的,它也可以标记和宣传企业的形象和产品。作为业务推广费。同时,有必要严格地区分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不应当将其用作商业娱乐活动,应直接进行税收调整。商务招待费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费。招待费中不包括职工薪酬,职工激励,企业销售产品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人工费用。
3.商业会计:在会计中,企业产生的商业娱乐支出是为满足合理的商业运作需要而发生的所有支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税法对税前扣除额有限制。只要公司具有商务娱乐性,就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增加纳税额。商业娱乐的税收调整应首先计算实际金额的60%,然后将其与销售收入(商业)收入的5‰进行比较。较小金额与实际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纳税。
(八)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
1.会计规定:包含在“销售费用-广告费用”和“销售费用-业务促销费用”的主题中。
2.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产生的合格广告费用和业务促销费用,除非财政另有规定,不得超过当年的销售收入。国务院税务机关(业务)允许扣除部分的15%,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并扣除。与“员工教育基金”一样,会有时差。
3.在企业会计中:企业在会计中产生的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也是企业经营的合理费用,并根据实际发生的次数完全计入当期销售费用。税法限制了当年允许的减税额,应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收调整。
(IX)佣金和手续费
1.会计规定,企业产生的佣金和手续费应从销售费用中实际支付。
2.税法规定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29号):
(1)如果企业产生与生产和经营有关的费用和佣金,但未超过以下规定的计算限额,则允许扣除;多余的部分不得扣除;
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费(包括数字,下同)后,根据当年总保费收入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寿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费用后,扣除当年保费收入余额等计算限制的10%;
其他企业:根据与中介服务机构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签署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交易的双方及其雇员,代理商和代表等)。
(2)在进行业务核算时,应将税收增加适用于支出和付款中超出税法允许的当期税收减免的部分。
(十)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VIII。企业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产生的研发费用,以及尚未形成的无形资产,应予以额外抵减。%加减;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安置残疾人的,应当按照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实际扣除额,扣除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100%。
9.如果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对一家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超过2年,则可以在持有股权2年的当年扣除该风险投资企业。年根据其投资的70%应纳税所得额少于当年的扣除额,该扣除额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10.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应当以《企业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补偿目录》中规定的资源为主要原料。不受国家限制和禁止并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生产所得的收入,减至总收入的90%。
XI。购买节能减排设备时:如果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则专用设备投资的10%可以征税。企业的纳税年度贷方金额。
12.非应税收入首先是财务拨款;第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收费和政府经费;第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非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