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非居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取决于具体情况。
(3)规定较低税率或免税的适用于非居民企业的双重征税协议(或安排)可以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在2008年1月1日之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将按照新税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新确定身份之前,按25%的税率暂时预缴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在国务院规定的新税法和过渡性优惠政策中享有其他优惠政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数据
1.管理组织,业务组织,办公室组织;
2.开采自然资源的工厂,农场,地方;
3.提供劳务的地方;
4.从事建筑,安装,组装,维修,勘探和其他工程作业的场所;
5.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其他机构和场所。
如果非居民企业委托业务代理商在中国从事生产和业务活动,包括经常代表该机构签署合同或存储或交付货物的受托单位或个人,则该业务代理商被视为在中国的非居民企业建立机构和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