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最新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探讨论文

提问时间:2020-04-2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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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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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题目: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求论文:浅谈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新会计准则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上实施了这些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法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前的制度规定,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企业在应纳税额法和税收影响会计法之间任意选择。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反映了与国际公认惯例的整合,并且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企业所得税负债和资产。因此,有必要全面比较和理解所得税会计中的各种方法,尤其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1.几种所得税会计方法的比较

(1)应付税法是将所有应付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在会计处理中,借记“所得税”帐户,贷记“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帐户。这种方法比较简单,易于理解和应用。但这不符合应计原则。

(2)税收影响会计方法是将所得税作为企业赚取收入时发生的一种支出,应将其与相关收入和支出一并纳入当期,以实现匹配。收入和支出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递延税”。当

企业采用“税收影响会计方法”来处理由税前会计利润和税收收入之间的时间差引起的税收影响时,有两种递延方法和债务方法(收益表债务方法) )。

(3)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基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资产负债表中的税基之间的差异,得出了暂时差异的概念,并计算了当期应付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税率=(当期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当期可抵扣差额金额-当期应纳税差额金额)×税率

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付所得税+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计算得出的数据,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借记“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损益表债务法之间的关系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我们分析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差异,主要是分析了两者之间的差异。

损益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两者的区别在于三个方面:

1两种方法对收益的理解不同。

损益表的债务法使用“收入/费用视图”来定义收入,强调收入是收入与费用的比率,因此要注意会计法和税法中确认的收入或费用之间的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规则基于“资产/负债概念”定义收入,并认为资产负债表是最重要的财务报表。此概念可以促使在报告日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适当的评估,并改善预测。的价值。

2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在两种方法下具有不同的含义。

根据损益表债务法,时间差可分为应纳税时间差和可抵扣时间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也应为当期发生额。根据{{​​}}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临时差异也可以分为应纳税临时差异和可抵扣临时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余额,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之间的差额是当期发生并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期。

3损益表债务法使用“递延税”的概念,其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分别代表预付税款和应付税款,并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单独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规则运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概念,大大扩展了“递延所得税”的范围,具有更实际的意义。

3.公司在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所得税时应注意的问题在所得税会计的几种会计方法中,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理论上更为科学。但是,从会计实践的角度来看,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发展过程中,所得税会计核算程序日益复杂,难以理解。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对所得税会计理论和方法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相关概念有深入的了解。

在处理所得税方面,应加强所得税会计的宣传,鼓励会计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讨论所得税会计。全面了解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尤其是税基,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正确计算所得税费用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2.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协调。

根据税法,公司没收的财务,各种滞纳金,罚款,违约金,损害赔偿,赞助,捐赠以及各种法律规定以外的付款均具有扣除标准。会计制度规定,上述支出可以在有关损益表中列示,因此迫切需要理顺税法和会计准则。减少相关法规之间的冲突。

3.运用审慎原则。主要有两个方面:

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企业应当在很可能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度内,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②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由于确认了一系列递延所得税资产,应通过备抵评估账户进行调整。

4.对会计师提出更高的要求

以前,会计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能力来选择方法,但是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会计程序最为复杂,这也使会计信息更难以理解。毫无疑问,对会计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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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所得税会计相关问题的讨论

1.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新准则,用于处理税务和会计委员会之间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会计是所得税会计中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规定之间差异的具体体现。财政部于1994年发布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2000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规定》(统称为“旧规范”)。 2007年前的企业所得税核算规格。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其中列出了确认,计量及相关内容。企业所得税信息规范报告惯例(2007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会计准则)。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采用了完全不同的方法来处理税收和会计差异。

(1)影响会计差异的新会计准则目标的方法

当前,经济全球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际资本市场发展迅速,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这些因素需要各种经济领域,包括会计准则应相应地更改标准和系统,以满足客观环境的需求。为了满足国内外经济环境的需要,中国的会计准则对会计目标进行了创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会计目标明确定义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的用户提供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相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履行各种级别的信托义务将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用户做出经济决策。 “基本会计准则还规定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与财务会计报告用户的经济决策需求相关。它可以帮助财务会计报告的用户评估或预测企业的过去,现在或将来的状况。 “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公众。可以看出,新的公司会计准则体系侧重于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供求。它要求财务报告向财务会计报告的用户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同时反映公司管理层的信托职责的执行情况。这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包括有关企业所得税的信息,即当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可退还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当期确认的交易或事项对未来税款的影响(确定未来应付款)征税或可能扣除所得税)。这表明新的会计准则将会计信息的质量放在决策的有用性上。当然,它还需要满足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宏观管理需求,包括税收的征收和管理。这就要求所得税会计师采用适当的方法来反映税收和公司所得税的差异。

(2)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处理税务委员会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来处理税务委员会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旧规范遵循“收支观点”。在“收入和支出角度”下,公司遵循实现原则,即收入确认是基于实际的经济交易,并且只要价格或预测变化导致的价值变化将不被确认。没有实际交易。根据“收入和支出概念”生成的财务报表系统以损益表为基础,强调已实现的收入,并根据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和实现原则编制该报表,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这也导致该报告主要反映了过去,因此财务会计报告的用户与将来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之间的关联性较差。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亏损)和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区别在于,旧法规要求企业采用应纳税额法和税收影响会计法进行会计处理,税收影响会计法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应付税法是一种简单的方法。按照这种方法,当期发生的时间差和永久性差应以相同的方式处理。当期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所得税可以使用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应付所得税金额以及影响所得税的与时间相关的差异金额未在会计报表中反映。该方法不符合匹配原则,据此提供的所得税费用信息不符合相关要求;纳税影响核算方法遵循“收支观念”,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和信息的可靠性,所提供的所得税费用信息不能有效满足信息用户的决策需求。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基于资产负债表,通过比较根据会计准则在资产负债表上列出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和根据税法确定的税基。对彼此而言它们之间的差额确定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定了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每个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本期应交所得税的确定是企业所得税会计的基本内容,也是税收征管部门需要了解的信息。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是实际工作中非常复杂的任务。年末企业必须根据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税法进行调整。缴纳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不能完全解决当期所得税的问题。

III。关于协调税收差异的建议

新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之间的差异在某些方面已得到减少或消除,但总体而言更为复杂。因此,在改进和规范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基础上,应使两者之间的差异最小化,并应协调两者之间的差异,以达到节约社会成本的目的。

(1)必须协调确定自建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建造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应包括在建造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在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之前,由于可以通过试运行将产品出售给外界的产品所产生的成本,在出售或转换为存货时,已计入在建工程中。根据实际销售收入或估计的销售价格减少建造成本。新税法规定,自建固定资产以完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基础计税。固定资产试运营期间产生的收入,应将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货物销售征税。同时,在宣告所得税时,应将在建项目的试运营收入与试运营期间的支出之差确认当前收益或损失。指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公允价值”所包含的准则不同。建议在考虑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包括公允价值的使用条件和采用的标准)的资产各自目的的前提下,会计准则和税法应尽可能统一。 。这样可以减小两者之间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