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巴西光伏产业投资税收减免税负担模式【走出去】巴西光伏产业投资税收减免方式减税中国税务新闻2017年12月8日作者:刘元平作者:沉阳铁从税收安排的角度来看,西区国税局的理想交易模式是设法保持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的利润。目前,巴西的所得税率为34%,而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高科技公司的实际税率为15%。因此,投资巴西光伏产业的中国公司应考虑尽可能在中国保持利润。近日,中国光伏企业正新光电与巴西马托格罗索州国家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麻州)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在未来的3至5年中,正新光电将与马萨诸塞州政府合作建设太阳能电站和生产线,并为马萨诸塞州的采矿业开发集成光伏解决方案。该项目总投资将超过3。6亿美元。马萨诸塞州政府还将给予中国企业土地,税收和融资相关的优惠政策。巴西是世界上每年的日照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但是其光伏发电在总发电量中所占的比例非常低。近年来,巴西政府逐渐采取了诸如低息贷款和减税等激励措施,以吸引对光伏产业的投资。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公司对巴西光伏发电市场的投资已逐渐成为一种趋势。两国在这一领域具有互补优势,前景广阔。光伏产业的税收优惠主要在巴西。间接税主要包括联邦一级的工业产品税(IPI),社会融合税(PIS)和社会保障基金(COFINS),以及州一级的商品流通服务税(ICMS)。为鼓励太阳能和光伏产业的发展,巴西政府对太阳能和光伏公司交易的某些商品给予某些免税和税收优惠。例如,在伯南布哥州,阿拉戈斯州和圣保罗州,光伏公司涉及的两种最终产品太阳能电池和太阳能电池模块无需缴纳工业产品税和商品流通服务税。尽管可以免除对企业最终产品的间接税,但在进口原材料时将支付间接税。出售产品时,这种间接税不能抵消营业税。为了优化战略部门的投资环境,巴西政府启动了半导体/光伏产业发展项目(PADIS)。目前,PADIS仅影响太阳能行业进口材料和机械设备类别的20%。为了鼓励或维持当地经济,如果合伙的另一方获得了PADIS认证,如果进口的原材料不是在巴西生产的,则可以免除社会融合税和社会保障金,但仍需缴纳联邦一级的工业产品税以及国家一级的商品流通服务税。 -某些免税产品除外。如果进口产品在巴西生产,则该产品不免征间接税。光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研发投入。巴西对研发活动给予一系列税收优惠,包括在所得税前列出的研发费用;在某些情况下加速折旧和摊销;用于研发的商品的工业产品税减免50%;高端参与研发项目研究人员可享受40%至60%的工资补贴等。需要注意的是,巴西政府对研发投资有一定的要求,即研发必须在巴西进行。研发必须在相关领域;与巴西的大学或研究机构合作,至少需要完成1%的工作;经部门批准并获得地方税务主管部门的批准;企业需要在每年的7月31日之前向巴西相关部门提交有关研发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投资模型确定税收负担。中国公司投资巴西光伏产业。主要考虑两种投资模式。一个是OEM(原始设备制造商),这是原始设备制造商,通常是合同制造商。订购合同的方法委托其他类似产品的制造商生产,然后以低价购买产品,并直接粘贴自己的品牌商标;另一个是由中国投资的合资企业(合资企业),由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分担损益和分担风险。从税收安排的角度来看,理想的贸易模式是设法保持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的利润。目前,巴西的所得税率为34%,而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高科技公司的实际税率为15%。因此,在OEM模式下,巴西的本地合同制造商保留了固定的利润水平,剩余的利润分配给了中国的母公司,总体税收负担较低。在合资模式下,利润分配模型将在合同签订时达成协议,通常留给巴西公司的利润高于合同制造商的固定利润水平。因此,并支付企业关联方的销售佣金。这样,中国母公司可以获得应得的利润,这部分利润可以用于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而减轻了企业的总体税负。融资注意资本弱化条款。融资是公司在国外直接投资所面临的基本问题,也是公司在海外运营中的一个问题。其中,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是公司融资的主要方式。在融资过程中,公司应密切注意资本稀疏条款。值得中国光伏公司关注的是,巴西已经启动了巴西开发银行(BNDES)工业融资机构(FINAME)认证,以鼓励以指定百分比的本地化率采购巴西设备。换句话说,巴西开发银行仅向遵循计划将装备制造业国有化的参与者提供资金。生产设备的制造商应向工业金融机构注册,提供机械设备的国内零件比例应超过60%。以光伏行业为例,如果要通过工业金融局认证,从2014年开始,所有组件都必须在巴西组装;从2018年起,还需要对接线盒,逆变器和支撑结构进行国有化;所有光伏电池必须在国内生产。购买指定目录下的产品时,巴西公司也可以从巴西开发银行获得优惠利率的贷款。产品能否进入指定目录主要取决于其巴西本地化率。某公司的某种产品通过认证并列在巴西开发银行的指定目录中后,有必要在生产过程发生变化时通知巴西开发银行,但在股权发生变化时则没有此要求。此外,工业金融机构的资格不仅授予巴西国内投资企业,而且还授予外国合资企业或在巴西的全资子公司。企业在借贷和融资时需要注意巴西税法中关于资本稀疏的规定。如果借款人来自避税天堂或税收优惠地区,则债务权益比率(债务投资与股权投资之比)为0。3:1,否则为2:1。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区分借款人是否分享了资本。参股的借款额不得超过参股额的两倍;不参加的,借款额不得超过出资方净资产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