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CRS +反避税条款: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大量中国账户已被封为“避税天堂”,而21万亿美元的资产无处可藏。 《中国基金新闻》记者乔迈说,“穷人切肉交税,富人看中避税”早已受到批评。但是,从现在开始,隐藏富人财富的避税天堂可能不再存在。从本月开始,中国首次与其他国家交换CRS(海外金融帐户通用报告标准)信息。中国税务机关将控制个人海外收入。一旦被归类为高风险纳税人,它将面临大量的不清楚的资金,您必须支付大量的个人所得税。此外,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建立了反避税条款,这将为中国税务机关提供强大的法律基础。简而言之,中国对国际避税网络的镇压正式开放将使无形的富人无处可逃。 CRS +反避税条款那些在国外逃税的富人都在发抖。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从本月(2018年9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将首次与多个国家(地区)的税务机关进行信息交流。这种信息交换是“自动交换金融帐户中与税收相关的信息”。为了解决海外帐户的避税问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14年20国集团布里斯班峰会上正式发布了自动交换金融帐户中与税收相关的信息的标准。有一项重要协议其中的一种称为通用报告标准(CRS)。简而言之,这是各国政府之间相互协助和合作的标准,以相互告知本国公民的财产信息,共同打击纳税人使用跨国信息来逃避逃税和洗钱的行为。 。根据公开信息,早在2017年9月,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卢森堡和其他“避税天堂”就已经首次交换信息。截至2018年8月7日,已有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多边主管机关自动交换与金融账户有关的税收账户信息的协议》。在中国,根据先前的计划,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在今年9月与其他CRS参与国以及新加坡,巴哈马,巴林。。。完成了首次信息交换。 47个国家和地区。这表示,具体而言,对于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金融机构中拥有帐户的中国纳税居民,只要财富所在的国家(地区)签署了交换协议,居民的个人信息和来自帐户收入的收入将被财富所在国家的金融机构使用。该机构收集并向该国有关政府部门报告,然后政府与中国有关政府部门交换信息。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提供的信息交流过程如下:值得一提的是,最近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已得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批准,并将于明年1月1日。反避税条款还意味着加强对高净值个人的收集和管理。普华永道中国私人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王磊表示,根据《第一财经》的报道,随着CRS(《海外金融账户通用报告准则》)的实施,有关个人税级反避税的立法得以实施。已经变得紧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中国个人A通过BVI(避税天堂维尔京群岛)空壳公司投资海外。只要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利润没有分配到个人股东的水平,根据现行税法,个人A就不需要纳税;根据免税条款,中国税务机关可以以受控联营公司的名义对BVI公司获得的不具有商业实质的利润进行征税,就好像它们是直接由个人获得的。 CRS的持续实施以及新税法中反避税条款的加持,都希望在“避税天堂”中开设帐户,并秘密地向富人或从事洗钱和逃税活动的人隐瞒金钱,但所有这些都不是顺从的行为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早在一个多月前,国外媒体就发布了重大新闻。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商业银行已冻结了数千个帐户,并要求确认帐户持有人是否为外国纳税人。大量的中国居民也参与其中。澳大利亚国有猕猴桃银行的发言人说,5月底,该银行给大约3000名客户发了信,并给客户14天的期限,以补充他们在海外税收情况下所需的信息。澳大利亚最大的银行澳新银行(ANZ)表示,一周内冻结了约200个客户的帐户,并将继续按照税法的要求每周冻结帐户。西太平洋银行和纽西兰银行也这样做。实际上,早在6月初,新西兰媒体就发布消息称,如果您不提供国外纳税信息,新西兰银行将冻结您的帐户。从7月1日开始,没有遵守银行规定,所有帐户都被冻结,没有人可以例外。当然,冻结帐户中的资金将保留在该帐户中,但客户无法访问它。值得一提的是,今年9月,中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首次进入了交流信息的行列。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所有非澳大利亚居民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生日,帐号,帐户余额和每年发生的主要交易,此外还包括银行存款帐户,托管帐户,保险合同等。这些信息将在中国和澳大利亚的税务局之间共享。 21万亿美元资产被“隐藏”在11个避税天堂中。长期以来,许多有钱人已经悄悄将其巨大资产转移到国外。他们喜欢的地点是所谓的“避税天堂”,例如巴哈马,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卢森堡,瑞士……这些被称为“避税天堂”,以吸引外资流入并繁荣国民经济。该国的国家(地区)有一些共同点:注册时只向公司收取很少的年度管理费;公司的股东信息,持股比例,收入状况等都是高度机密的;免税或低税;没有外汇管制;宽松的监督。同时,在这些国家(地区)成立的公司几乎得到所有主要国际银行的认可,并且可以在这些银行中开设帐户。这些有钱人经常聘请税收行业,私人银行业务,会计行业和投资行业的高薪专业人员来定制项目,例如跨国并购,地下银行,影子公司,比特币交易等,以避免监管,然后基本上完成资产转移。根据哥本哈根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和美国经济研究平台的国家经济研究局(NBER)的三位经济学家的分析,全球公司的年利润为11,515万亿美元,占85%其中由本地公司创建,其中15%由外国控制公司创建。但是,在外国公司获得的1。703万亿美元的利润中,有近40%(合6,160亿美元)已转移到本国以外的其他税收管辖区。其中92%被转移到11个国家,这些国家随后赢得了臭名昭著的避税天堂称号。美国是利润转移额最大的国家,利润转移额高达1420亿美元,其次是英国的610亿美元和德国的550亿美元。这三个国家也是巴拿马文件中在避税天堂损失最多利润的国家。对于较小的国家,这仅说明了为什么成为避税天堂可以吸引他们。与较大的经济体相比,百慕大的本地利润为96%,加勒比地区为95%,马耳他为86%,尽管爱尔兰,瑞士和新加坡等国家的国内利润转移额仍超过50%。据估计,这些避税天堂的资产超过21万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无需征税。就个人财富而言,根据世界银行去年9月引用的《商业内幕》数据,全球GDP总额约为75。6万亿美元,这意味着超级富豪们已经隐藏了约7。5万亿美元的财富。形势严峻,引入CRS正是为了解决海外账户中的此类避税问题。有人可能会说,将资产转移到非CRS成员国会很好。可以理解的是,暂时还没有签署的内容并不意味着将来不会签署。现在有了信息交换标准,只要签署协议,就可以随时交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