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环境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职业出现,一线城市中出现了“第二地主”。简单来说,第二个房东是指先从原始房东租用整个房屋,然后再将整个房屋转租或转租给他人。获利者被称为“第二房东”。从法律上讲,出租人是房东,承租人是房客。房客将房屋分租给他人,租金要高于原来的租金,称为“第二房东”。一些租户在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或故意犯罪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其中,将有相应的矛盾和纠纷。如果第三方从“第二房东”那里租房子,也将承担某些法律风险。下面,文店律师分案,简要说明以上情况,欢迎阅读。王承租人从房东李那里租了一家临街商店,两人签署了为期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后,王先生不想继续开店。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他将租用的商店转让给了第三方张(Zhang),并签署了“转让协议”。第三年,当房东李想收取王的租金时,他得知王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将商店转租给了第三人张。房东李某激怒了房客王某。李先生要求王先生支付第三年的租金,但王先生建议将房子转租给第三人张某,并要求张某支付,但他拒绝支付租金。但是,在合同期内,王某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商店转租给了第三人张某。当李某从王某那里收取租金时,被告知他已将商店转租,并拒绝支付租金。房东李某激怒了房客王某。法院认为: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侵犯他人财产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李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的真实含义,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将予以确认。李某与王某之间建立了租赁合同关系。李某根据合同将店铺交付给王被告,王某使用后应根据合同支付相应的租金。由于王某在租赁期内无故延误了相应租金的交付,并在未经李某同意的情况下将其租赁商店转租给第三者,李某要求取消合同,并要求王某支付第三笔租金。年租金就足够了,法院会予以支持。温馨提示:如果您在合同期内将租金租给他人,我们还必须保持警惕,并主动要求“第二房东”获得房东的同意。也就是说,最好在第三方租赁合同中同时安排房东,“第二房东”,第三方和其他三个方,并亲自解决。房东与第三方再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最后,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房屋租赁有任何争议或疑问,文店律师建议您提前咨询专业人士以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