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多缴公积金是否可避税,给员工发的购物卡如何避税

提问时间:2020-05-1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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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05-1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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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爹的税收筹划:用公积金避税坑爹的税收计划:用公积金避税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这意味着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征税。同时,员工可以支付补充公积金。因此,使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必须在其工作单位开设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尽管纳税人的每月补充公积金可避免缴税,但不能随便提取并巩固个人资产。那么,这种方法可靠吗?让我们来分析一下。首先,让我们看看什么是“补充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补充制度是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补充。两者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它们都是员工的长期住房储备。住房消费属于个人雇员。从支付范围的角度来看,补充性住房公积金存款的范围增加了对住房公积金存款范围的限制。规定只有全额纳税的企业和自负盈亏的机构及其雇员才能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自2016年5月1日起,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财政部的指导意见,在各地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几个特定问题。如果住房公积金缴纳率高于12%,则应进行所有调整。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少于5%)不得超过个人工作工资的12%。上限和下限的限制。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其存款比例应在不超过8%且不低于1%的范围内确定。其次,补充公积金避税纯粹是胡说八道。中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允许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扣除。可以看出,只有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给职工,
补充性住房公积金根本不允许扣除税前费用。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当个人实际领取(支付)原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明确规定从单位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税所得中,扣除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12%以内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和个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平均月薪,不得超过职工所在城市前一年职工平均月薪的3倍,具体执行标准规定。各地的有关规定。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将其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综上所述,超出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而且可以在扣除职工个人所得税之前扣除。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超出标准的,不得扣除个人所得税。至于由雇员自己支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则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前的准备金。因此,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纳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支付是无可争议的,应纳入个人当前的工资和工资收入中。个人所得税是据此计算的。 “明智地使用公积金(使用补充性公积金)避税是合理的”可行”纯属忽悠。谁相信,谁会尝试。坑有多深,谁知道谁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