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有-下列奖励不交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8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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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8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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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收入不应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BD

有哪些个税可以不交?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误食补贴范围的通知”,免税膳食补贴是指财政部门关于在城市和城市工作的个人的规定。郊区营业如果工作单位或返回晚餐而确实需要外出就餐,则根据实际用餐次数错误,按规定标准收取用餐错误费。部分单位以餐费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金和补助金,应计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遗漏餐费补贴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统一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应根据地方法规制定。一个

8.个人从公务车和通讯补贴中获得的用于公务车和通讯系统改革的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问题的公告,个人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可享受用于公务车和通讯系统改革的公务车和通讯补贴。至“薪水,工资”收入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之所以扣除一定的标准,是因为包括公务车补贴在内的公务交通补贴包括一定比例的公务支出。这部分公务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不构成雇员的个人收入,也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

9.上市公司的股利:

根据《关于区别上市公司股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且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个人将暂时免收股息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的持有期限少于1个月(含1个月)的,股利股利的全部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超过1个月一年以下(含一年),暂时减少应税所得额50%;上述收入统一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10.“五险一金”: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遵循国家或省级规定(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缴费比例或缴费方式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实际按照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付款比例或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的12%,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实际领取(支出)原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生育妇女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生育保险的其他津贴和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保险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11.士兵的退休金和复员费: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人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军人有8项补贴和津贴。免税物品或不属于我的物品。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16.以低价出售单位员工的住房:

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低价向劳动者出售单位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机构和其他组织正在改革住房制度在此期间,以住房改革的成本向县或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售了公共住房。住房改革成本与雇员支付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17.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在年金支付链接中,根据相关国家政策向员工支付单位的公司年金或职业年金的支付,在计入个人帐户时,不会暂时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个人支付的年金,不超过我已付薪金税基的4%的部分,暂时从个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在年金基金投资环节中,当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年金收据链接中,个人符合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收到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薪金收入”项目适用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

18.个人捐赠: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4条:个人将收入捐赠给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这意味着个人将其收入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转移给教育以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以及贫困地区的捐款。捐赠金额中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特殊捐赠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地震灾区捐款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可以统一或直接向灾区捐款。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通过预提股。或由非营利组织颁发捐赠证书,扣缴单位记录的个人捐赠清单等,允许扣缴单位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扣留或扣留由个人确定的其他个人。一个

19.“特殊聚会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共产党党员扣除个人所得税前减免地震和灾难减免“特殊党费”的通知的规定,“特殊党个人所得税中允许个人党员通过党组织缴纳的《抗震救灾费》税前扣除。一个

20.远洋运输人员的工资收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远洋船舶从业人员工资个人所得税费用的通知》,远洋船员(下同)个人所得税应根据年度计算和所得工资和薪金所得的月度预缴额计算。考虑到海运具有跨境流动的特点,统一从费用3500元的扣除额中扣除海运员的月薪和工资收入,并以扣除额1300元为标准扣除费用为4800元。由于机组人员的伙食费用统一用于团体用餐,而不是分配给个人,因此特殊情况允许将该补贴不计入机组人员的应纳税工资和薪金收入。一个

21.其他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