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针对性的扶贫补贴不需要个人所得税。‘
这不是收入,是政府的政策补助金,因此无需纳税。
对于补贴项目,各地的情况各不相同。
具体来说,您可以咨询当地政府。
补贴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下列所得不包括在免税福利费的范围内;应包括在纳税人的工资中征收个人所得税: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的各种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补贴;
(2)所有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基金中支付给单位雇员的补贴;
(3)为汽车,房屋,计算机等个人购买的单位,这些单位不是临时生活困难的补贴。
每个人的补贴,例如中暑和凉爽费,食堂补贴(午餐补贴),取暖补贴,运输补贴等,均不包括在上述福利所得税免税中,应将其纳入员工月薪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工资收入征收的。
免税的补贴是: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3款: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并非工资和薪金或纳税人自己的工资性质的补贴和津贴,薪金收入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仅儿童津贴;
2.公务员薪金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补贴的补贴;
3.育儿补贴;
4.旅费津贴,膳食津贴
5.公务员的工作津贴,生活津贴和艰苦条件津贴属于免税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