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股利的会计分录为:
代扣代缴:
借款:应付股息
贷款: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付款时:
借: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如下:
1.提取时
: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应付股息
2.付款时
时间:
贷款: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
贷款:现金等。
■相关政策的解释如下: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此类股息属于:利息,股息,股息收入;
2.《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
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股利,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移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3.《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
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每种收入的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4.《个人所得税法》第8条个人所得税应以所得税纳税人为基础,缴纳所得税的单位或个人为预提所得税纳税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数额
5.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规定
第三十六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收入超过人民币120,000元;
如果股息超过120,000,则股东需要去税务机关进行个人申报
综上所述,股息税的计算公式为:
股息金额* 20%
企业在支付股息时需要预扣税款
个人股东需要自己向税务局报告后(如果可以缴纳全部税款,他们将无法再缴纳税款,只需声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