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抚养人是指60岁以上的父母,60岁以上且已死亡的祖父母和祖父母;
无论您有多少个60岁的受抚养人,都是相同的标准(只要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配额扣除独生子女,否则每月配额不超过1,000元)。
根据特殊附加扣除的具体规定,如果用户想为抚养老人而进行个人税收减免,则受抚养者必须年满60岁。最终扣除额最高为每月2000元。如果用户是非独生子女,则可以在协商后分摊扣除额,也可以由一方扣除。
由于三个兄弟姐妹中只有一个满足特殊的额外扣除条件,因此建议选择维修人员指定的分配方法,支持者指定一名符合特殊的额外扣除条件的人进行扣除。如果将其平均分配,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其他两个对象则毫无意义。指定分配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
国发[2018] 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特殊附加减免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22条纳税人用于抚养一个或多个家属的抚养费应按照以下标准扣除:
(一)纳税人是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其子女及其兄弟姊妹分担扣除额,每月为2000元,每个人分担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它可以由家属共享或通过协议共享,也可以由家属指定。同意或指定分配的人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并且指定的分配优先于协议的分配。具体分配方法和金额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